寒假时间定了!
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
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放寒假时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于1月26日教育教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于2月2日教育教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4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25日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月19日正式上课。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二、切实做好学期结束相关工作
(一)加强安全和思想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上好“最后一堂课”,对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全体师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传染病防控、防火、防冻、防中毒、防侵害、防触电、防传销、防毒品侵害、防滑冰溺水、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网络欺骗和网瘾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二)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各校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确保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悉学生离返校时间。寄宿制公、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交通安全。
(三)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寒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家长代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家委会作用,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重点落实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十个劳动任务群,制定家庭劳动清单,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实践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四)强化师生关心关爱。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积极关注思想动态,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主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强化关心关爱措施。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五项管理”要求。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学校要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放假前通过线上等形式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体育锻炼等,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
(二)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行为查处。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机构变相开展学科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强化规范自律,不在假期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消费、退费等,不得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优惠方式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黄山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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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婧 二审:王翠竹 终审: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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