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众生皆应守法
坦白说,我从未想过人为何要守法这一问题,由始至终,我都相信法律是平等公正的,唯有利用好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保家卫国。即便法律有漏洞,但是只要人人遵循法纪,这个社会就可尽善尽美。若是人人不守法,法律又有什么用呢?若是人人都不守法,人们随意杀人放火全不计后果,那这个社会岂不是乱了套?所以我尊重法律也愿意服从法律。
但当我真正思考守法这一问题的时候,才发现我那自以为是的答案显得幼稚许多。
苏格拉底用死亡用牺牲给后世后代的我们敲响了警钟,他原本可以避免这一死亡继续研究学问传授知识,可他却愿意接受法律带给他制裁——死亡。他不惧怕法律但他始终相信只要是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即便是人定法,而人定法与自然法本质上是统一的,故而无论是人定法还是自然法,他都愿意坚决服从,严格遵守。苏格拉底宁愿死于不公正的法律,也要坚决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苏格拉底为法律牺牲的勇气只为了告诉我们守法是公民的职责。既然我们愿意承认自己是一国的公民,为了维护自己的身份以及国家的地位,我们就有义务割舍掉一部分的自由交给国家掌控。同样地,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也赞成“恶法亦法”,就如潘恩所主张的,即便是一部不完善的坏的法律都要去遵守,可以力求它被修改甚至被废除,但就是不能去违反它,“因为违反坏的法律此风一开,也许会削弱法律的力量,并导致对那些好的法律肆意违反”。
法律,如今在人们心目中似乎不再如此的纯粹了。结合着金钱名利,结合着政治因素等,法律不断地被糅合。这总能让我想起欧美法院前的正义女神泰美斯,双眼蒙上,只为用心去观察去判断,不掺杂任何因素,不受各种干扰,不有主观倾向性,永远保持灵魂的纯洁,为了实现正义而无所畏惧。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国家的法律能够有这种气度与自信,能够不偏不倚,或许说我国的法律并非不好,而是还不够好,才会在社会生活中引起各种舆论,让人们难以相信法律。
希望人民群众自愿的服从法律,那么制定法律的人、管理国家的人以及执行法律的人就必须先去服从法律,如此守法所体现的正义才能使人们信服。如若这些人都不守法了,那么给社会带来的恶果并不仅仅是法律没有很好的被利用,而是整个法律都会没人相信,走向破灭。如今,中国的官员不仅贪污还腐败的行为着实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当人们开始不相信中国官员的时候就会逐渐不服中国法律制度,认定中国法律这一机器必然出现故障从而导致更为不堪的后果。中国的官员应该及早清醒,为了一时的利益毁了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崇高的法律。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的语词总是那么美,然而这也让我们看到,人的自由是在规则下去获取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由才是值得赞扬的可追求的,法律向来是平等的,在守法层面上,人人都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以及遵守法律,人人都可以获得平等的待遇以及对自由权利的行使。
我们总是强调守法,但这并非如此简单,不能单纯因为我们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或者说是害怕这个国家对我们不利而去守法;相反,我们应该是主动地去守法,从心态上我们得改变,我们应该相信这个法律而不是再而三地批判,国家的法律会修改得更加完善这是我们应保持的信念,而国家的制法者应更加努力去为国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守法环境。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4年第一期)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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