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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揭秘中国古代反腐奇招

2017-08-02 王春瑜 领导文萃


 

中国历史反腐败的经验,主要是说历史上怎么样进行权力牵制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权力对反腐败是很关键的,老前辈吴晗先生在反对国民党的时候有一篇文章,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贪污史。有了贪污就必然有反贪污,如果光有贪污没有反贪污,中国也不可能有几千年的文明史了。西方的经验不能照搬,所以就只有吸取中国古代反贪史的经验,而中国历史上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权力牵制。

 
明朝时期科长就能监督部长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经从重从快反贪污腐败,可以说用了非法制的手段。朱元璋用严刑苛法来惩治贪污腐败,杀了不少贪官,贪污腐败之风一时有所收敛。但这完全是离开法制轨道的,是“法外之法”,是不可取的,太残暴了。“剥皮楦草”,把人皮剥下来,把草填充进去,然后挂在衙门口,朱元璋确实干过这样的事。此外,朱元璋还使用过“炮烙”“钩肠”“刖足”“凌迟”等酷刑。这些做法简直就是“国家恐怖主义”。朱元璋还向全国颁布《大诰》——实际就是他的语录,要求官员照着去做。他死后不久,《大诰》也没人背了,慢慢地也就没有用了,正所谓人亡政息,但明朝的腐败现象依旧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这段历史从反面告诉我们:反贪一定要在法制的轨道上来进行,离开法制轨道的反贪或许可以收到一时之效,但长远看,终究会给历史留下一声长叹。其实,中国古代很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很早就有监察系统、御史制度、弹劾制度。而且有些制度是很特殊的。明朝有三法司,设六科,六科给事中,相当于现在的科长,却可以监督尚书——也就是现在部长一级的官员。为什么要给给事中这么大的权力?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现在看来,对历史上中国的监察制度研究虽然已经有了不少成果,但仍然不够,这里面一些好的经验,应该加以总结。

明堂、登闻鼓、华表都是古代监察用品

史学大师顾颉刚先生写过一篇文章,认为明堂也就是原始部落酋长开会的一个会议厅,在明堂里面可以议事,哪一个酋长如果做了损公利己的事,就可以对他提出批评,到后来,就在这个明堂里放一个鼓,叫登闻鼓。古代还是原始的民主,对哪一个酋长有意见,认为哪一件事情处理得不公,都可以到明堂里面去击鼓,请大家来进行评议。登闻鼓发展到后来,成了县衙门口的一个大鼓,一直到明清,这个登闻鼓还放在县衙的门口。在演变过程中,随着腐败,这鼓也失去它原有的作用了,有的人击这个鼓,却不让他进去,为什么?大家知道一句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除了登闻鼓以外,更值得我们回味的是华表。

华表其实不是国家的象征,来历很早,古代称为诽木、谤木。在众人议事的地方竖一块木头,木头上面要放一块横的板,这个样子有一点像中午的“午”,所以又称为午木。那横板上有时候要装饰一点图案,看上去像一朵花,古代“花”跟“华”两个字是相通的,所以演变到后来,就变成了华表。在华表的横板上面是可以写字的:对某人有意见;国家应该如何治理?实际上它最早是起监察作用的。但是到秦汉以后,华表从议事的地方被搬到宫廷里去了,这样它的作用就消失了,慢慢变成了装饰物。到宋以后,华表从宫廷里面又被搬到宫廷外面去,一直沿袭到现在。

台谏制度是中国牵制权力的有效手段

中国古代牵制权力的制度要说简单,一句话就能概括,就是台谏制度。所谓“台”就是御史台,“谏”就是谏官,御史是监察百官的,谏官是对皇帝进言的,也可以说是对皇帝进行监督的。御史大夫从什么时候开始设立的?就是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有正式的御史大夫纠察弹劾百官,下面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等等,这是中央。在地方上呢?县令既是地方行政的一把手,但同时也行使监察权。所以,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从秦朝来看,监察权和行政权还是纠缠在一起的,没有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御史制度得到加强。御史在汉代最高可以做到副丞相,已经是很高的级别了,有时候可以代皇帝起草诏书、命令等等,所以地位相当特殊。汉代一度御史权力甚至超过丞相。从汉代监察制度比较好的经验来看,主要一点是建立刺史制度。刺史跟一般的御史不一样,他不干别的事,就做单纯的监察官,他的官俸比较少,只有六百石,但是他可以对二千石的郡守进行弹劾。

中国历史上以小制大,以内制外,都是皇权制度下进行监察操作的很重要的原则。有人曾经系统地研究过,从秦汉到明清,御史官大部分都是没有超过七品的。正因为他们的官职小、俸禄少,所以他们敢说,就是丢了官损失也不大。有很多御史就是不怕死,甚至超过自己的权限,不是监督郡官,而是监督六部,有少数御史越权,对皇帝进行进谏,这个情况也是从汉代开始的。

包拯进谏唾沫喷了宋仁宗一脸

谏官也称为言官,职责是“讽议左右,以匡君失”,主要是对皇帝进行讽议。关于谏官,历史上很早就有零星的记载,但一直到秦始皇后才形成制度,开始有谏大夫,汉朝以后完备谏官制度,东汉称为谏议大夫。明朝张居正编过《帝鉴图说》,实际就起了一个谏官的作用,以古讽今,教育皇帝。

唐代的谏官制度最为完备,出现好几位能够向皇帝进谏而且起到一定作用的著名谏官。大家都知道有一本书叫《贞观政要》,就是唐太宗在贞观年间,跟魏征和其他人的对话,实际上也是进谏的一种记录。唐太宗喜欢玩一种鸟,有一次正在斗鸟玩鸟,结果魏征来了,他很害怕,怕魏征滔滔不绝地给他进谏,就把鸟放在袖笼里,结果魏征跟他说东说西,一两个小时过去了,那只鸟就闷死在袖笼里。魏征走了以后,李世民就很不高兴,但他不发作,这样的事情很多。到后来,魏征死了,没有人对他进谏,唐太宗又有些膨胀了,去打高句丽,结果损失很大,造成国家严重的财政危机,所以他退兵回来以后,很感叹,说魏征要是在世,我怎会做这样的事!可见魏征这些人对他的进谏确实起了作用。

宋代著名清官包拯先后做过御史、枢密副使等官,常常起谏官的作用。宋仁宗有一项任命,他不满意,反反复复进谏,说的时候和皇帝距离很近,喷了宋仁宗一脸的唾沫星。这个历史上都有记载,宋仁宗没有发脾气,接纳了他的意见,收回成命,这很不容易。

“封驳”制度 给事中敢让皇帝收回任命书

更值得一提的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三省制。三省制是将国家政务机构分成三个部门,一个是中书省,一个是门下省,一个是尚书省。它们有分工,“中书主受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施行。”这里值得一提的就是“封驳”制度,这在世界监察史上都是很特别的,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制度。皇帝下一个诏书,门下省如果认为不妥,可以把它封驳,也就是把皇帝下的命令挡回去。所以门下省看起来作用很大。历史上封驳到底起多大作用呢?

确实有个别皇帝比较开明,能够接受,既然大臣说我的命令不合适,那我就不施行了。唐朝的封驳最有成效,在李世民、武则天执政时,尤为成功。封驳不仅可以封诏书,甚至可以涂改诏书,在诏书上做批示。这是唐朝社会开放、宽容、包容的时代特点的产物。唐宣宗时有个大将军叫李燧,唐宣宗认为这个人很好,德才兼备,要任命他一个很重要的职位——岭南节度使。当时皇帝的诏书已经发下去了,给事中萧放说这个诏书不能下达。李燧有很多问题,任命他到岭南去担当重任,绝对是不合适的,他在诏书上写了两个字“不妥”,然后就去找皇帝并列举种种理由。皇帝这时正在听音乐,宫女乐队正在演奏,他正在欣赏。萧放的话,他听进去了,觉得这个任命确实不合适,但是叫别人都来不及,便赶紧当场叫一个伶人骑快马去把诏书追回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对历史的发展起过正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了历史的前进。而且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世界历史发展中,也是很特别的,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历史记录非常悠久,譬如印度的历史比我们还早,但他们的历史文献记载是断断续续的,不像我们是连续的。所以我国古代监察史的遗产,在世界监察史上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说,御史、谏官和封驳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反腐败很有效的经验,我们应该重视,很好地研究它,目前,有些我们只是零星研究,没有系统总结,我认为应该系统总结,加以利用。不管怎样,我想象御史、谏官和封驳制度是被几千年封建社会证明是好的做法,我们难道不应该加以借鉴吗?

最难监督的是一把手皇帝

古代的监察制度,很大程度上是监察一把手皇帝的,皇权所享有的种种特权别人实际是不能过问的,无论是御史也好,谏官也好,不可能对这些根本的东西进行监察,这也是最难的。  

现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依旧是难点。但权力如果不受限制,任由它发展,权力制衡如果被打破,肯定会出大乱子。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竟然编胡建学语录。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我们的监督机制都哪里去了?胡建学后来接受采访时说,你不知道,做官做到我这个地步,就没人监督了。因此,在我给中纪委做的课题中,就当下反腐败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派出若干名处长级人选,进驻各省,监督省委书记一级大员,直接向党中央负责。这样的举措是否能够实现呢?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7年第五期)

稿件来源:《时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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