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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遗嘱知识小问答(第五十期)|继承时发现遗嘱里写明的财产没有了,该怎么办?

幸福+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2024-08-25

【特别说明】

“盈科‘幸福+’遗嘱项目”由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参与发起,运用自主研发的“遗嘱规划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综合协议、信托、意定监护协议等法律工具,为客户提供从遗嘱检测、咨询、规划、设立、维护、执行等全系列法律服务。本系列问答,为服务中常见困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

继承时发现遗嘱里写明的财产没有了,该怎么办?

解答

财产没有了,可能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可能是立遗嘱人误将别人的财产当成自己的,而在遗嘱中进行了处分。这种情况,这些财产对应的遗嘱内容显然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 

另一种情况,可能是立遗嘱人原本是要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但生前又将该财产转让、消耗或者赠与他人了。这种情况,应当适用继承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这些财产对应的遗嘱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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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深圳地区第一支只办理家事业务的律师团队。专注家事和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逾10年,承办家事案件和项目超过1000宗,多宗案例为业界首例、获评典型示范案例、经典维权案例。团队创始人和首席律师杜芹,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幸福加遗嘱库创始人、深广电《第一现场》常驻点评嘉宾。团队办案风格刚柔并济、情理法交融,超强斡旋谈判能力,深谙家企财错综关系,洞见争端根源,前瞻家族隐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婚姻、继承等跨境家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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