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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烂的「抽象」,究竟意味着什么?

TTC 思庐哲学 2022-01-17


来源:kritik人文社
作者:TTC


翻看历史上的思想论争,不难发现在来自「左翼」的批评中,「抽象」成为了一种万能的论据。当有人宣扬言论自由或人权时,一种指责其为「抽象的原则」的批评已经是如此的司空见惯的了,以至于使其沦为一种毫无意义的「话术」。这是因为,这种使用并非建立在严肃的理解的基础之上,而仅是出于单纯的历史习惯。


因此这种批评的杀伤力近乎为零也是不言而喻的了:早在1929年,民主人士罗隆基就反驳道:


有些人权已经破产的人,自骗自地说人权是抽象的名词,是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的口头语,人权运动比不上唯物主义的阶级革命的切实。这些人根本没有想过什么是人权。人权当然包括衣,包括食,还包括许多比衣食更要紧的东西。说句顽皮话,假使当年德国有绝对的思想、言论、出版自由,马克斯就不必逃到伦敦的古物陈列所里去作《资本论》了。批评人权是抽象名词的人,根本还是没有想过人权是些什么条件。我们目前要的人权是些什么?已到了我们回答这问题的时候了。


在下文里,罗先生还洋洋洒洒列了三十五条「在中国现状之下……所必争的人权」,以表明他所为之奋斗的人权是实实在在具体的要求。我不否认罗先生的这些要求是切实具体的,其中还不乏真知灼见,但可惜的是,这仍然是「抽象」的。当「左翼」人士对使用「抽象」究竟意味着什么也摸不着头脑时,我们当然也不能苛求「右翼」能够对这一批评的内涵获得正确的理解。


本文就将试图对其内涵加以解释,而这就不得不回到左翼传统的重要源头——马克思上。希望这一尝试不至于也沦为「抽象」的。


现实世界的结构


无论是汉语「抽象」,还是英文或德文的共同词源——拉丁文的「abstrahō」,都共享了同一个涵义:从某个具象中的抽离(ab-trahō:away-extract/drag/haul)。抽象作为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认识方法,毫无疑问的是,这个被从中抽离的对象,就是人的认识活动的对象:外部世界或内在自我。本文主要谈及前者,即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活动中的抽象方法,而这也是马克思本人加以细致考察过的内容。


在开始之前需要一个方法论的澄清:正如我们要知道吃一个东西,这个吃是什么回事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吃的是什么,是苹果,榴莲,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容易理解的。因此,要考察「抽象」,我们必须先回到现实世界中去,去发现现实世界的结构,以及这一结构对人自身的认识活动的影响。


那么,现实世界是个什么样子的?现在你面前的可能是一台手机,或者一部电脑,你坐在一张椅子上,旁边可能是你家的床,望向窗外是车水马龙,飞机在天上飞。一言以蔽之,这是一幅由各种「实体」拼凑起来的画面。它们之间仿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也就是说,在本质上,它们是单纯的「凝结」,是一种「完满」的状态。这是人对「具体现实」的「经验直观」所自然而然得出的结论。


这就意味着,「实体」是一种「偶然的」、「随机的」存在,它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存在被抛在这个世界上的。不言而喻,不同实体间的联系,也不过是「后天」建立的,是作为一种外在的联系而被加于实体之上的。这就好像一种人类学中关于社会形成原因的观点:人在自然状态中孤立生活,出于共同的利益而建立关系,连结为社会。


物也如此,在或上帝或人的实践下——总之是外部作用下,原本不相干系的事物得以彼此连结,由此形成了今天的这个世界。因此,合理的考察现实的方法,就是从具体的现实世界出发,去研究构成现实存在的那些独立「实体」及其得以相互连结的各种外在联系。譬如,要研究社会的「集体构造」,只能从「主观可理解性行动唯一的承载者」的「个人」出发。



不消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通过纯粹经验性的现象直观就可以把握世界的根本的话,也就没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家存在的必要了。我们常常会发现,现象和本质常常是不相吻合的,有些时候它们甚至还是相反的。


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好像是奇谈怪论,有悖于日常经验。但是,地球围绕太阳运行以及水由两种易燃气体所构成,也是奇谈怪论了。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科学的真理就总会是奇谈怪论了。」


因此要想抓住现实世界的根本结构,我们还要更进一步地追问。世界真的如直观经验所展现出来的那样,是一些独立事物的集合体吗。但只要细致地加以考察和思考,我们都可以发现并非如此。


让我们考察一下不起眼的「父亲」的概念。日常经验告诉我们,父亲不过就是父亲,它指代某个具体的个人,抑或是不同家庭中享有相同地位的人的集合。说起父亲,我们头脑里很自然地就可以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他是怎么怎么样的一位男性,而完全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的东西。


但我们真的可以不借助其他的东西,也就是说,借助于看起来是外在于它的东西,来去理解和解释它本身吗?但离开了「孩子」的概念,我们要去哪里发现「父亲」呢。因为「父亲」本身,就包含着「大人和孩子之间」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说存在着可称为父亲的人,他结有婚姻,享有家庭,育有孩子;而是有婚姻有家庭有孩子,才造就了「父亲」。


也就是说,不是事物在与外部产生联系,而是看起来外在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事物的存在原因,即它概念本身的一部分。一旦这些关系发生改变,事物也就变成其他东西了。正如「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


这么说的话,一台电脑岂不是就成了我自身的一部分了?这看起来仿佛无稽之谈。但在马克思看来,「物本身是对自身和对人的一种对象性的、人的关系」6。正如「眼睛成为人的眼睛」一样,我们无法设想抽去与人的内在关系后的「眼睛」、「电脑」或其他什么东西。因为一旦抽去了它之所以是的关系后,它就不复存在了。


事物不过是关系一些看起来是事物的外在的联系,实际上它们构成了这一事物的存在条件,因而也就是它自身的一部分,即,外在的联系实际上是内在的关系。正像「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的力量的表现,是太阳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表现」,植物成了太阳的本质表现,因而也就成为了它的一部分一样,孩子也是父亲概念的一部分,电脑也是人自身的一个表现。


在上文的方法论澄清中我回避了一个问题,即认识活动是如何与认识对象的结构内在依存的。现在这个问题得到解答了,正如笔和纸之间的关系一样,它们两者之间是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的,并互为对方的一种「本质力量的体现」,离开了与一方的关系,另一方就不是其所是了。


当我们真正掌握了马克思的方法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整个世界,事物要素间的结合都是内在的、本质的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成了事物要素的存在原因,是要素的性质之一。每个事物都和另外一个事物发生着内在的关联,彼此相互依存,作为要素而成为世界——亦即「总体」的一部分。


所谓的相互作用,实际上就是总体内部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我们才得以发现隐藏在现象背后的真正的现实的结构,才真正能够理解马克思经常使用的——也常被后人误用滥用的——「有机整体」,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而事物就是「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


作为认识方法的抽象


但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说,要素与要素之间,往往是因内在关系而相互依存的,这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法来把握「个体要素」。一个要素本身,就牵涉到另一个要素,无穷无尽,最终直到总体本身。假设我们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我们先从生产出发,但要彻底把握生产我们就不可避免要研究分配,要研究分配我们又要研究交换,然后又是要研究消费,等等,而这就已经是经济体制本身了。



也就是说,当我们站在起点开始研究时,就已经被要求站在终点上了。而这又怎么可能呢?很少有人会否认我们并没有一次性把握整体的能力,这个问题使得任何尝试把握现实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但是,「如果一个方程式的已知各项中没有包含解这个方程式的因素,我们是不能解这个方程式的」。这一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机遇,因为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中,「所有创造物与其他每一个创造物,每一个创造物与其他所有创造物的这种联系或者相互适应,使每一个单一实体拥有所有其余实体藉以得到表达的关系,使它因此而成为世界的一面恒久的、生动的镜子」。


这样,「每一个物体可感觉到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以致于一个看到这一切的人便能够在每一个个体身上了解在一切地方所发生的事,甚至了解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因为他可在眼前的事物中察知有时间和地点距离的事物」。换句话说,「真理是全体」,关于任何事物的全部真理,实际上就包含着关于一切事物的真理。这就大大降低了研究的难度,个体本身就是整体的一个缩影,只要彻底把握个体,我们就可以抓住整体的本质。


因此只要我们找到一个方法,能够从个体出发去把握整体,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抽象」方法,就是答案。我也不想绕来绕去解释了,直奔主题吧。


「抽象」(动词)就是一种思维的概念重构,指把世界分解为我们用来思考它的结构的精神活动。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把一个对象在实际里紧密联系着的诸环节彼此区分开来」考察,将其「规定」(determinations)搁置起来,以得到一个被分解的、独立的和可控制的「抽象」(名词,或称「抽象物」)。


马克思继承了这一用法。这就像在一堆相互堆叠的积木上,玩「层层叠」游戏。经过「抽象」,通过区分相似特性来重建概念,将「直观」概念化,只有这样,它们才能从纷繁复杂的规定性和相互关系中解放出来,才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因而也是「抽象的」实体被我们加以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每一个别关系时不致老是牵涉到一切问题」。


因此实际上,从「实在和具体」出发去考察事物,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所谓的「具体」实际上是「一个浑沌的关于具体的表象」马克思在谈到古典经济学从具体出发的研究时,他批评道:「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



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现实世界的结构给我们想要离开抽象去宏观把握整体所出的一道难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的答案是,研究不是从具体出发,而是要从抽象出发。马克思吸收了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即那些被他们发现的「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只有从这些「最简单的规定」出发,我们才有可能把握具体。


因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现的起点」。在古典经济学的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马克思自己的第二条道路,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马克思评价道,第二条道路才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当我们得以把握研究的基本要素后,我们就得到了把握具体现实的钥匙。通过考察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就可以缓慢地揭露出整体的结构。


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是如何从不同的要素出发,资本、劳动、价值等等,去揭示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从而考察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这些不同的要素,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比如价值形态从劳动开始,转化为资本、利息、地租等,使得它们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因而每一个体都是总体的一个面向


因此,以抽象为开端的认识过程,就是「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因为结果包含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了结果。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因此不应该把进程看作是从一个他物到一个他物的流动。


绝对方法中的概念在他有中保持自身;普遍的东西在它的特殊化中、在判断和实在中,保持自身;普遍的东西在以后规定的每一阶段,都提高了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它的辩证的前进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和自己一起,使自身更丰富、更密实」。


(这样做的一个后果就是,马克思卷帙浩繁的著作常常显得拖沓冗长,这一方面是因为把握整体间内在关系是一个繁重的任务,另一方面是如何使用恰当的语言表达思维中重构的有机整体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马克思的巨著《资本论》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囿于笔者的知识储备及篇幅,本文不深入探讨《资本论》中的抽象方法。)


只有这样,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二元对立才被统一了起来,「哲学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一个哲学总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但哲学的理念在每一部分里只表达出一个特殊的规定性或因素。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因此全体便有如许多圆圈的圆圈所构成的大圆圈。这里面每一个圆圈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


这就是为什么「抽象」在马克思的研究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抽象是连结具体的现实和现实的具体再现的支点。只有从浑沌的具体中得到正确的抽象,我们才能从抽象出发把握住具体的本质。但很显然,正确的「抽象」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必须是人使用抽象方法而对「具体」的正确把握。


也就是说,除了「综合」的方法,我们还需要「分析」的方法。「抽象」之所以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原因就在于此。错误的「抽象」就宣告了研究的失败。因此马克思可以用「正确与否」来评判古典经济学家如斯密和李嘉图抽象出来的研究「范畴」,而按照一般的形式逻辑来说,我们认为是只有「陈述」才可以被赋予真假值的。


作为错误的抽象


除了上文所谈到的错误抽象的第一种形态,马克思还写道,「抽象」「绝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他在这里批评的是黑格尔的「抽象」,黑格尔把人的精神活动的思维过程理解为了现实本身的生产过程,于是,他的辩证法就头脚倒置了。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抽象不是作为再现的具体,而是作为超具体,因而也是超历史的一般条件了。而这就是错误抽象的第二种形态。



给第二种形态做一句话总结:错误的抽象就是丧缺了规定性的存在,它用一般性的形式淹没掉现实具体的和历史的关系,它和具体的联系是完全模糊的。例如,马克思批评一种关于自由的「抽象」不过是「不考虑个人互相接触的条件即不考虑人的生存条件」20的幻想,换言之,它把它存在的规定性完全抽去了,因此也就把自己本身给抽去了。


在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的句子中,比如「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21,等等,实际上都表达了这个意思。


不难发现这种错误的抽象实际上是「意识形态」的要素,即它是「一种掩盖社会真实本质的人类行为方式」22,它妨碍了对现实的具体再现,因而也即是一种掩盖现实结构的、空洞无物的「纯有」。马克思的那句「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相互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23,正是当代「意识形态」的体现。


如何把握抽象方法,将直接影响到对马克思方法的理解和运用。在马克思那里,抽象方法是认识的起点;而在费尔巴哈那里,关于人的抽象却已经是认识的终点了。正是这样,费尔巴哈又回到了古老而又错误的那条道路上去了。而这条道路,是马克思尚处青年时代时就已抛弃了的。


TCC二〇二〇年三月末于广州猎德


引注

1 罗隆基,《人权 法治 民主》,页5,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7月2 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页17,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页925,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页53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页723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页190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页210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页538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页40,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页458
11 莱布尼兹,《单子论》,载《神义论》,页492,朱雁冰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2月
12 莱布尼兹,《单子论》,页493—494
13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页12,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6月14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页290,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9月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页15816 本段均引自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页41—4217 黑格尔,《逻辑学》下卷,页549,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12月18 黑格尔,《小逻辑》,页56,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7月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页42—43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页113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页50122 霍克海默,《批判理论》,页5,李小兵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3月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页114



采编:艾若
排版:南山
审核:永方
美工/VI: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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