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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23年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寒假放假与教学安排,学校综合各方面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与教学安排

1.全日制本科生:从2022年12月29日(周四 )开始放寒假,放假前的教学安排按照既定教学日历执行。即日起,学生可在学校参加线下教学,也可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提前回家,以线上教学形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原计划安排的期末考试(包括提前考)统一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进行。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周一)。

2.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和非规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寒假期间实验和实践工作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规培研究生假期由各规培基地统一安排。

3.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学员:从2022年12月29日(周四)开始放寒假,原定12月29日-31日期间安排的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进行。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周一),其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培训学员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并负责通知。

4.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本学期教学安排及考试安排按照教学日历执行。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周一)。

二、教职工放假与开学安排

1.专任教师放假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做好安排,2023年2月9日(周四)正式报到。

2.管理岗位(含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学院行政等)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弹性放假,放假时间从2023年1月7日(周六)起,由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休假的关系,2023年2月8日(周三)正式上班。

3.各学院、部门(单位)在放假期间应根据学校要求,统筹安排教学、科研、人事、学科建设、社会合作、学生实习实训、基础建设等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

4.各附属医院要统筹春节前后各项工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完成医疗任务前提下安排放假时间,加强值班值守。

以往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学校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史晓琼、周怡丹

审核:金鑫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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