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宣判丨猖狂盗窃电缆千米,金城江这个盗窃团伙栽了,收购电缆老板同样被判刑

金城江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点击标题下「河池中院」关注我们吧


今日导读

吸毒成瘾,热衷赌博,为筹集毒资、赌资,三男子竟不顾触电身亡的危险盗窃路灯电缆,并售往某收购站,收购站老板也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最终除了盗窃者被判刑外,废品收购站老板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犯罪获刑。



庭审现场

日前,这条“盗收”利益链上的几人被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瘾君子深夜结伴盗窃电缆

▲该案其中的三个被告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强、覃某树、韦某义三人均系吸毒人员,且热衷网络赌博,但由于无正当职业,经常入不敷出。2019年3至4月,余某强纠集覃某树、韦某义二人多次窜至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区内盗窃路灯电缆。


三人分工协作,先由余某强撬开线路水泥盖板,并拿老虎钳剪断电缆两头,韦某义则在一旁抽出电缆,覃某树负责开车运送及望风。

2019年4月18日凌晨,当余某强、覃某树二人到园区内欲再次行窃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


▲被告人指认作案工具——老虎钳


余某强到案后,供述除与覃某树、韦某义等人组团盗窃的犯罪事实外,还曾两次与韦某岸(另案处理)等人到大任产业园区盗窃路灯电缆。



▲被告人指认犯罪现场


经指认,余某强等三人盗窃的1×16电缆长度共计1197米,1×25电缆长度共计748米,价格高达10万余元。严重影响了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建设进度。




收购站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余某强等人盗窃得手后,将所盗电缆销赃给经营收购站的被告人罗某麟。

▲被告人指认交易地点



罗某麟供述,2019年3月起,余某强开始运来大量成色较新的电缆到其收购站当废旧售卖,罗某麟明知其收购的电缆很可能为余某强等人所盗窃的赃物,仍出于有利可图心照不宣,先后以12元/斤、11元/斤的价格照单全收,共向余某强一伙支付赃款55440元。





▲部分转账截图



案发后,罗某麟自动向法院退赔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强、覃某树、韦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 盗窃罪 。被告人罗某麟明知是犯罪所得,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鉴于四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罗某麟自动退赃,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综上,依法判处:


一、余某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二、覃某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韦某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四、罗某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更多精彩内容


◆ 河池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

全国法院十佳微信公众号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关注

点击右上方,分享朋友圈







第一时间   权威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