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政策速递】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德新税悟 2021-12-1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为保障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实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部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省(区、市)税务局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补充、修改申报表提示、说明信息。

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填写免税收入时,暂不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4以及附件5中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5.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注:德新税悟公众号会话界面发送“个税申报表”,可以收到上述五个附件的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2019年12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帮助纳税人更好理解并办理纳税申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申报表的总体情况

本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结合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规范数据口径、引导鼓励网络申报,旨在确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称“年度汇算”)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主要情况如下:

(一)根据税法年度汇算有关规定,对没有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为便于其更好地理解并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不同情况,将原《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细分为《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以便各类纳税人结合自身实际选用申报表,降低填报难度。

(二)根据税法及境外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能够较为清晰地计算记录和填报抵免限额,并办理纳税申报。

(三)根据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以便纳税人填报享受捐赠扣除和税收优惠。

(四)根据税法以及“三代”手续费办理的有关要求,设计了《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以便扣缴义务人能够较为便捷规范地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二、修订后各申报表的使用

《公告》发布的修订后的表证单书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该表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居民个人完成纳税申报,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同时,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需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计算其取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四)《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该表适用于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或者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五)《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该表适用扣缴义务人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三、修订后申报表的启用日期

修订后的申报表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


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4. 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税总函[2018]484号)

  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

  8.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28号)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1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4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17. 【政策速递】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18. 【政策速递】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19. 【税法大全】收藏备查: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

  20. 【收藏】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填写指引

  21. 【个税攻略】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版)

  22. 【总局官方】居民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指南

  23. 【收藏】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超链接版)

  24. 【课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一)

  25. 【政策速递】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往期连载文章: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1:扣除要点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2:子女教育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3:继续教育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4:住房贷款利息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5:住房租金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6:大病医疗

【思维导图】一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7:赡养老人

【思维导图】集齐七龙珠,助你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德新税悟将陆续更新个人所得税最新思维导图,敬请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1.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子女教育篇

  2.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继续教育篇

  3.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大病医疗篇

  4.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住房贷款利息篇

  5.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住房租金篇

  6. 【答疑解惑】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问答集锦----赡养老人篇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