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实际,拟组织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一)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市教育局所属10个事业单位,36个岗位,共招聘5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详细岗位看下表
(二)《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
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宜昌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yichang.gov.cn/>)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yichang.gov.cn/)是此次招聘考试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二、关于招聘对象的说明(一)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我市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岗位表》中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二)《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三)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A%94%E5%B1%8A%E6%AF%95%E4%B8%9A%E7%94%9F/10030651>同等待遇。(四)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一)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二)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四、报考注意事项(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笔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报名技术事项(一)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二)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三)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30日17:00准时关闭。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考生需在系统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毕业证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扫描件);3.学位证扫描件;4.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若无,可不提交);5.户口薄扫描件;6.国内学历人员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认证的扫描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7.本人手写签名的《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承诺书》的扫描件。
六、参加笔试和面试注意事项(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年均有考生因未带身份证不能进场考试,务请高度注意。(二)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考生可以登录宜昌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yichang.gov.cn/>)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和面试成绩。
七、加分事项说明(一)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二)“三项目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进入笔试环节,可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三)上述人员中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四)上述人员报名本次招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需及时下载填写《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于7月15日之前报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请报考人员及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资格。联系方式:“三支一扶”报考咨询电话:0717-6056618;大学生村官报考咨询电话:0717-625276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考咨询电话:0717- 625265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咨询电话:0717-6397980。
八、面试(笔试)前资格复审注意事项(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笔试)人员须持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认证1份、本人简历1份、系统生成的《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承诺手写签名)一式2份、《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三)进入面试(笔试)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九、体检注意事项(一)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考察的具体内容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备考提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30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61.136.223.37:7005/rskswt/pc/index.jhtml进行。考生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信息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在实施笔试(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见附件1“笔试、面试开考和入围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8日至9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35720680;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17-6467663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7-6467663。 达到开考比例的,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美术教师岗位、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岗位、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师兼足球教练岗位、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美术专业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舞蹈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古筝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教师岗位等7个岗位(以下简称“体音美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进行,其它29个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生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4)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的笔试。体音美教师岗位先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1:2,报名人数超过1:2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体音美教师岗位与其它岗位同一天组织笔试。笔试时间确定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前5日在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所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先参加面试。其它29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1:2,报名人数超过1:2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在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体音美教师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其它29个岗位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面试时间地点。招聘单位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除体音美教师岗位外的其它29个岗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其它29个岗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该类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7月15日之前报市教育局2013办公室落实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宜昌市城区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1.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高校毕业生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3801
举报电话:0717-6443670、0717-6056364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