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工亡认定,“48小时”应从何时起算?

法商之家 2021-06-12
点击法商之家  关注我专注企业、商事,追求极致,汇聚全国律师、专家、学者以及优良企业跨界合作。传递企业法讯,共享实用干货,对接中小企业法务需求,是企业总裁、企业法务、的必备法律助手。全国统一客服、律师咨询电话010-56210066

来源 | 中国法院网   作者 | 刘建梓 毛贝贝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案 情 介 绍


死亡职工陈某是甲公司职工,2016年8月17日下午14点陈某上班后,领导发现其精神不振,眼圈发黑,安排其去看病。陈某于当日14:06离开单位,15:05左右到A医院化验血常规,结果为白细胞异常,建议做骨髓穿刺。20:45陈某转至B医院进行了血常规、凝血试验、尿液检查。


8月18日0时又转至C医院,诊断为“急性白血病类型待定,弥散性血管内溶血?脑出血?”00:35分书面告病危,06:19分自动出院,07:50分转入D医院。


8月19日22:24分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脑出血?白血病类型待定”。


2016年9月1日,甲公司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 院 审 理


对于本案陈某应否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陈某于2016年8月17日14:06分离开单位,15:05分左右到A医院就诊,至8月19日22:24分被宣告临床死亡,已超过48小时,不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陈某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关于突发疾病起算时间点的确定。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除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亦在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由此可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本案陈某的初次诊断时间应如何确定。


诊断是指诊视而判断病情及其发展情况,包括“诊”和“断”两个方面,诊是指医生为断定病症而察看病人身体的情况,断是判断、判定的意思。在工伤认定领域中的初次诊断也应遵循这种涵意。初次诊断时间应为医疗机构对突发疾病的职工进行察看身体,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得出判断病情及其发展情况的结论的时间,方为初次诊断时间。

本案中,陈某从突发疾病离开单位到死亡,辗转四家医疗机构,其中在A医院和B医院仅进行了血常规、凝血试验、尿液检验等检查,并未对其病情作出判断,尚没有形成诊断。至8月18日0时转至C医院,诊断为“急性白血病类型待定,弥散性血管内溶血?脑出血?”此时,医疗机关方完成对陈某的初次诊断,应以此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三、本案陈某突发疾病至抢救无效死亡时间未超过48小时,应认定为视同工伤。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陈某突发疾病,经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0时,至其2017年8月19日22:24分被宣布临床死亡,并未超过48小时。


故陈某属于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依据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相关文章:(点击可阅读)


上班发病请假回家48小时内死亡是不是工伤?(最高法院再审)


工伤死亡赔偿分配的八个典型错误(其他类型也可参照)


最高院再审:突发疾病先回家再到医院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亡!


职工“脑死亡”不认定为工伤?法院这样判!


员工24小时脑死亡97小时心肺死亡, 人社局败诉后第2次仍不认定为工伤, 决定被法院再次撤销!

◆ 在线咨询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同时,您还可以致电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10-56210066,我们会安排【法商之家】特别顾问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张思星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另,因咨询人员较多,法商之家微官网已开通付费咨询功能,合作律师将优先回复付费咨询。付费咨询的好处:1.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律师,快速回复,无需排队等待。2.咨询费用第三方平台担保,先服务后收费,确保100%满意,才会付费给律师。3.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超值的法律服务,比去律所咨询更省时、省力、省钱。 敬请理解。

◆ 关注【法商之家】:

法商之家专注企业打造的一站式企业运营服务平台,企业管理的法律服务、规章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培训、投融资风险防控、合同审查、并购上市、以及各种资源对接、信息共享等服务。法商之家将力争使您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商”,做一名懂法的商人。欢迎您在企业经营中碰到的任何法律困惑或需求拿到“法商之家”解决,我们会根据用户情况的不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帮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长按二维码关注【法商之家】(微信号:lawbusiness)

 ↓↓↓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