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经济文化促合作,两岸同胞一家亲
导语:2018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政策出台之后,言之有范组织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师生对文件进行了学习交流,现将取得的学习体会以及交流感想整理成此“解读”,与关心两岸交流的朋友们一同分享。
一、综述
2018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由31条具体措施组成。其中12条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主要包括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明确台资企业用地、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台资农业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并支持两岸业者在小额支付、征信服务、银团贷款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另外,有19条措施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主要包括,向台湾同胞开放134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为台湾人士取得从业资格和在大陆应聘提供更多便利,台湾同胞可申请“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各类基金项目,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评奖项目、荣誉称号评选,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并放宽台湾影视、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
《若干措施》的出台,为两岸间的深入交流合作开辟出广阔的空间,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政策背景
1.新时代新政策,大力推进两岸合作不断深入
在此之前,中央及大陆各个城市均出台过相关的惠台政策,如2015年海峡论坛出台的一系列惠及两岸交流合作政策,包括对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适时实行卡式台胞证;福建省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从九方面措施明确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40周岁)来闽创业就业,包括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扶持创业基地建设、提供创业辅导服务、给予创业融资支持、加大创业项目扶持、鼓励优秀人才创业、给予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提供子女就学和社保等服务、支持来闽实习就业等。但即便如此,台企台胞参与大陆部分经济文化合作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均为对外政策,且各地市相关政策的效用前提有所不同,两岸合作交流的顺畅性、便利性有待加强。为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政策改革势在必行。
2.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十九大为两岸关系锁定方向
在十九大报告当中,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的对台工作部分,可以总结为“一个目标、两个方面、三个任务”。一个目标,即两岸同胞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目标。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九二共识”;另一个方面是坚持“一国两制”。三个任务,第一是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第二是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第三是两岸人民共同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报告当中明确提到“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若干措施》的出台,呼应了报告要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的体现。
3.新兴经济领域亟待扩张,两岸合作共享时代红利
《若干措施》首条提到“支持台商来大陆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并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相关支持政策。”之后多条措施高度聚焦高端制造、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新兴经济领域。
就新兴经济领域发展而言,据中国信通院的测算数据,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接近19%,占GDP的比重超过30%,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5万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未扣除价格因素),增速提高3.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我国新型支柱型产业之一。经济结构性改革不断进行的同时,大陆也存在着规模足够但缺少精品、人才短缺、配套设施不足等挑战,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优势的提升之间联系不强。
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2月26日公布2017年台湾全年工业及服务业薪资与生产力统计结果,2017年台湾地区每人每月经常性薪资平均为39953元新台币(约合8642元人民币)、年增率为1.82%,而每人每月实质经常性薪资为37781元新台币,低于2000年的水平(37801元新台币)。尽管GDP不断走高,失业率处于同期新低状态,但人均薪资的倒退加大了经济发展当中人才流失的风险,导致就业满意度较差,市场急需新的刺激和更广阔的需求。
面对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台湾地区也不可避免地需要发展新兴经济领域,来打破产业结构的固化,为经济发展赋予新的活力。对外贸易是目前台湾经济中的最大板块,半导体、电子信息和光电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制造业四分之一的市场规模,占据了出口额的四分之三。面对新兴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现状,台湾保持这些领域的竞争优势、实现产业持续省级和附加值提升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以人工智能、云计算、机器学习为代表的高新科技等数字领域存在极大的人才缺口,如果不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势产业也必然将面临严峻地挑战。
《若干措施》的提出,是以经济文化为合作领域,以促进两岸交流为目的而进行的。就宏观环境来看,两岸政治环境有所区别,经济环境及市场规模有所差异,但社会文化根源和环境(尤其是文化源头)、技术环境上并未相差太多,面对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以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两岸间加强与紧密交流合作,是有利于应对挑战和风险的最优选择。
三、政策特点
从关注的领域以及政策所针对的问题来看,《若干措施》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待遇上平等
此次出台的各项措施围绕国家重大行动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为台企台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例如第3条,“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大陆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又如第17条,“支持中华慈善奖、梅花奖、金鹰奖等经济科技文化社会领域各类评奖项目提名涵盖台湾地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评选。”
2.着力点恰当
《若干措施》着力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想同胞之所想,将给台企在大陆投资兴业和广大台湾同胞在大陆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体现了我们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的真诚意愿,彰显了“两岸一家亲”的重要理念。
3.覆盖面广泛
《若干措施》中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领域,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将切实扩大台企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如第11条,“台湾征信机构可与大陆征信机构开展合作,为两岸同胞和企业提供征信服务”,又如第13条,“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4.针对性极强
《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特殊情况和需求,量体裁衣、量身定做,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关切,提出针对性强的解决办法。例如第7条与第8条,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并在工业项目情况下给予台企以优惠价格,同时继续在中西部、东北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鼓励台资企业转移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广电影视节目方面扩大市场开放。
四、政策影响
1. 拓宽渠道,破除企业合作壁垒
政策中提到,要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若干措施》相较于之前中央或各省市出台的惠台政策更加广泛且实用。在政策适用的各个领域中,经济领域大力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台商来大陆开展业务,对符合规定的台企给予税收优惠,推进两岸经济结构共同升级;科研领域中,为科研单位或机构提供激励政策,以解决目前台湾院校合并给科研人员带来的诸多问题;政府合作领域,欢迎台企参与大陆的市政建设,并可以公平参与政府采购,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若干措施》将有效地刺激台湾市场,为台湾市场注入新的能量;金融领域,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和商家与大陆进行多层次的合作,大陆可以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台湾提供小额支付服务解决方案,台湾也可以凭借领先的征信服务向大陆提供先进经验。除上述内容外,企业间的措施还包括农业、用地、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若干措施》的出台,进一步破除两岸合作的多重障碍,台企将与大陆企业享用同一套标准,从而与大陆政府、市场开展多样化的合作。
2. 降低门槛,加大对台胞支持力度
政策中强调,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大陆与台湾儿女同根同源,血脉里流淌着同一份文化认同。《若干措施》的出台,使得台湾同胞在大陆基本可以享受大陆居民的待遇,增强身份认同感。为推进两岸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此次政策撤除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全部限制性政策框架,台湾留学生可以申请跟我们一样申请奖学金,相关从业者可以申请国内的各项扶持基金、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奖项评选、文化项目等等,在各个方面缩小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在大陆工作生活场景中的体验差异。在目前大陆经济快速发展于台湾相对落后的现实基础上,《若干措施》的出台,体现出大陆一心一意的为台湾同胞的发展创造条件的诚意,跨越了政治和经济的鸿沟,将两岸人民的福祉捆绑在了一起。
3. 深化合作,增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交流
《若干措施》重点关注了文化领域的合作,在基础设施、科技科研、传统文化、申报奖项、图书进口、文化市场等方面均有涉及,直接与文化方面相关的措施有15条之多。
以两岸影视合作为例,《若干措施》中的18-20条规定原文如下:“18.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19.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做数量限制”“20.放宽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两岸电影合拍立项申报费用;缩短两岸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针对此项新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受2013年国家文件的影响,影视剧中故事情节和双方主创有严格限制:“主演中大陆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故事情节要与两岸有关。”但部分台湾演员在大陆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以说第18、19两条措施已在实行;而第20条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改变,首先是立项上的改变,过去的要求对合拍片要求较多,为了完成立项需要对剧本和场景进行调整,而新政策的出台则是对创意发挥的保证和对作品完整性的保障。合拍片要求的放宽,可以有效的降低作品的制作成本,小成本作品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和机会,是极大的利好消息。其次是档期选择上的改变,合拍片与进口片之间的区别更多地体现在档期安排和选择上,合拍片可以自由地选择上映档期,而进口片则是服从安排原则,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统一进口并安排时间进行上映,《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台企参与制作的影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两岸文化产业的合作力度空前加强,产学研各领域都有所突破。海峡两岸文化产业高校研究联盟论坛等一系列的学术活动,已经搭建起文化领域科研、教学和实践交流的平台。
总的来说,《若干措施》,使得两岸影视剧的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的限制完全放开,令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影视合作达到空前开放的程度,定将在今后为两岸电影人提供更多合拍交流的契机,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将迈入全新的阶段。
五、结语
政策的出台是开创性的,也同样是实用的,正如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所说,《若干措施》的出台,将引导两岸关系逐步加强引进、互通与合作,有助于台资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助推台资企业在大陆扎根发展,并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有利于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更广阔地来说,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深入,是两岸华人的共同愿望,进一步增强了两岸一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自信心,彰显了华夏儿女的民族凝聚力。也只有在“两岸一家亲”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来源:
国台办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并答问
国台办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
新浪 《两岸公布新合作措施台湾人参与大陆影视将不受限》
数据来自公开资料
END
后台编辑 | 朱鑫峰
校 对 | 谭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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