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再认知(下)|乡村文化生活现状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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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乡村面貌早已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与较快提升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乡村的精神文化发展还相对滞后。如今乡村文化消费情况究竟如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否有效?乡村旅游给村子和村民带来哪些变化?这些问题在我们对易水湖旁的新东古县村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后一一得到了揭晓。
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通了吗?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是乡村人民文化生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自21世纪初提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来,我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县级图书馆2753个,文化馆293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3997个,农家书屋640,000个。
易水湖读书会之行所在地新东古县村距县城21千米,土地贫瘠、土地制约、留守妇女儿童、贫富差距大等问题在此次调研中暴露无遗,因而再问及村民们的文化生活、公共文化参与,不免有些尴尬。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虽然当地政府为村民们提供了一定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但供给效能不足、供需不对路、产品单一,当地村民的公共服务参与几乎为零,致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处于困境。
据村民介绍,村里有一家农家书屋,但村民忙于生计极少前去阅读,对其知之甚少,农家书屋几于“沉睡”状态。事实上,多年来我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与设施的建设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化标准配置,仅仅是将具有城市特征的图书馆、文化站等嫁接于农村,而未考虑村民真正的需求。
那么村民真正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什么呢?据调查,目前农村留守儿童较多,但采访中我们发现在配送图书中儿童类书籍却很少。如果书屋能提供高质量儿童类图书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所需,或许能让书屋充满生气。此外,电影下乡也受到了农村儿童的欢迎。根据村民介绍,村中活动广场定期有电影放映,成为孩子们一同玩耍、观影的重要场所。
相比较标准化的公共文化设施,依托农村传统节庆活动,借助当地非遗、风俗开展的文化活动更通文脉、更接地气。村民介绍,每年春节村中都有一些民俗活动,例如舞龙舞狮等,也常去邻村参加庙会,地方特色浓郁,深受农民喜爱。我国农村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差异性,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应当结合当地文化资源,尊重当地农民文化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文化产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加快推进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该阶段的重要任务。如何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更高效益供给、保障供需平衡值得更深入的思考。
二、乡村文化消费:是金钱问题还是观念问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以农业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乡土社会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但在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乡村里的年轻人们逐渐涌向城镇去寻求更加广阔的一方天地,他们也在城市生活的淘洗中不断更新着自身观念,开始有能力并且愿意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那么留下来的人又有怎样的文化消费呢?
受到气候的影响,易水湖旅游旺季为每年清明节至国庆节,因此新东古县村的农家乐几乎有半年时间处于歇业状态。加上耕地面积的减少,农业生产已经不再是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村民们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听广播、看露天电影的日子已去而不返,“互联网下乡”也给村民们带来了抖音和火山小视频等多样的娱乐产品,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小农观念还是深深地植根于他们的脑海中。
在我们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当被问及“您空闲时间都做些什么”的时候,村民们的回答出奇地一致:“不干什么,就待着”。平日里我们刻板印象中乡村文化生活的标配——广场舞,在新东古县村也并不普及,去县城看电影更是过年才会有的项目。加上耕地面积的大幅减少,女人带带孩子,男人修修房子,成为村民们对“待着”最简单贴切的注解。
农家乐老板在料理生意的同时还要照顾刚满百天的小儿子
当前,农村文化消费增长缓慢是一个客观现实。《乡土中国》中提到,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生活方案”,这个“方案”里更多涉及到的可能是“靠天吃饭”的基本需求,但这就说明他们不需要精神文化生活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调研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位年近70岁的老爷爷,他在10多岁时随全家搬到了新东古县村。60年前因修建大坝,政府会组织戏班子来工地唱戏,从那时起,老人就对戏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说虽然自己不识字、不会唱戏,对戏的类别、风格也不懂,但就是喜欢嗓子清亮,穿着花花绿绿戏服的演员。每一次有戏班来村子周边表演,他都会约上同龄的人一起去观看。
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和乡村社会保障水平等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乡村文化消费表现出消费基数小、层次低、结构和模式单一的窘境。而一个对文化产品没有消费意识或消费意愿的农民,也不会对文化消费有实际需求。这表明,在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基于传统观念的乡村文化消费观念也需要更加积极的引导。
三、乡村文化旅游:发展与公平如何兼顾?
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部署乡村旅游发展到2016年提出要使乡村旅游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再到2019年要求大力发展乡村新兴服务业,乡村旅游在乡村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在新东古县村,乡村文化旅游的发展始于易水湖景区的开发,作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易水湖景区周边开设了200余家农家乐,仅新东古县村就开设了三十余家。
通过对新东古县村的调研访谈,我们发现,乡村文化旅游的开发给村民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平衡现象。一方面,易水湖景区的开发推动了周边服务设施如农家乐的迅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出务工的村民回乡创业,并取得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另一方面,同样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其他村民,由于受地理位置距离易水湖较远等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从乡村文化旅游的发展中获益。
同样,新东古县村的农家乐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易水湖景区开发之后,景区附近兴建了大量农家乐,这些农家乐在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现象,缺乏差异化。由于气候等原因的影响,易水湖景区在冬日处于关闭状态,村中的所有农家乐也都是“干半年,关半年”。经营者普遍反映,由于景区的游玩项目较为单一,项目更新速度较慢,导致游客的数量出现下滑趋势,再加上景区取消了针对附近农家乐的门票优惠政策,农家乐的运营情况大不如前。农家乐作为景区配套设施的一部分,与景区是互利共赢的关系,但目前看来,两者之间的联动效应还未发挥出来。
大众旅游时代,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收入达到7700亿元,占国内旅游总收入的31.4%,乡村旅游逐渐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但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如何协调景区与乡村的关系,如何实现普惠,如何让每一位村民受益,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范周老师点评
从书本到实践,这次的乡村调研让久居城市的学生们对乡村有了新维度、新高度的认知。对于忙于生计的村民来说,文化生活极度匮乏是一个普遍现状,而文旅开发实际带给村民的福利少之又少,这其中所涉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化、社会再分配人性化问题还需商榷。村民并非不需要文化生活,是不需要“形象工程”式文化生活,政府所要做的是引领村民精神文明建设,将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切实享受文旅经济红利落到实处。
END
责 编 | 祁吟墨 张园园 汪晓琳
美 编 | 汪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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