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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余万元!景德镇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案

瓷都审判 2024-01-05


“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耐心细致,为企业解决问题速度快、效果也好!”某企业负责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不禁感慨道。近日,景德镇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的企业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江西某房产公司向上海某建设公司借款,后因未按约清偿债务发生纠纷,上海某建设公司起诉索要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余万元。一审判决江西某房产公司向上海某建设公司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后,江西某房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4000余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怎么处理?

二审承办法官认为,案涉纠纷关系到两家企业经营发展,直接作出判决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涉案金额巨大,如何做才能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能维护欠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权?因该案事实法律关系清楚,存在调解基础,故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现场沟通方式,了解双方意愿。并从处理案件的时效性、经济性、便捷性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建议双方在法律考量和商业利益之间进行平衡。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法官有话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景德镇中院把每一个涉企案件都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效为目标,立足司法职能,创新优化服务举措,坚持问需于企,服务于企,为推进瓷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凌   鹊

一审:余凌霄

二审:周宗祥

三审:周   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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