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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注意!“朋友圈”发这类信息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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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里有

秀肌肉的、晒萌娃的、分享游历的

……

还有一些“营销号”

总是发大量促销广告刷屏

就像这样



事实上

除了烦人以外

发这样的朋友圈还是违法的

此前已有人被罚

↓↓↓


2020年3月

有网友举报浙江慈溪观海卫某水果店

用于推广的微信号朋友圈内

出现了两则可能涉嫌违法的推广广告

一则是2月25日

“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榴莲的广告

存在“全球最好的榴莲......

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广告字样


另一则是2月26日

“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奶油枣的广告

存在“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

广告字样



类似的广告

抬高自己的产品

同时贬低其他竞争对手

容易误导消费者

也不利于公平竞争



根据举报情况

浙江慈溪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立即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调查

现场未发现标有最高级用语的广告用语

后对当事人店长进行询问调查


面对举报的问题

店长承认当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

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上述两则广告

不过后来

他们意识到最高级用语不是很恰当

于是自行删除了



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属发布“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情形广告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最终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闻知多点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


也就是说

只要在朋友圈转发了广告

客观上即是为互联网广告

提供了信息服务平台

即成为广告的发布者


所以也给大家提个醒

朋友圈发广告要小心

乱发广告很有可能面临处罚


朋友圈帮忙发广告小心被罚

与以往一些违规广告被处罚相比,此次这一处罚虽然都是因为使用“最”字广告违法而被处理,但这与以往被罚的往往是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制作者自己发布“最”字等违规被处理不同的是,此次被发现、被处罚的对象,是为经营者(广告主)帮忙在朋友圈转发“最”字广告的店长等。但,这样的被处理并不冤枉。


从这一意义来讲,此次案例补上了微信朋友圈广告违规执法从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到转发者的一块拼图,堵上了微信朋友圈违规广告刷屏传播的一个漏洞。


这也提醒大家,朋友圈帮忙发广告要小心,胡乱发广告很有可能面临处罚。

来源:慈溪日报、慈溪市场监督管理、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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