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卢延国:天然气直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现实选择
是耶非耶?
天然气直供与特许经营权有冲突是事实,那么直供是不是就一定损害城燃企业的利益呢?让我们来看经济学上常见的两个孪生概念: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前者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即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也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后者是指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如果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帕累托最优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进的余地,是资源分配中的“理想王国”,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 的确,政府特许经营权具有唯一性、排他性,静态地看,直供确实是瓜分了城燃企业的“蛋糕”,减少了经济收益。可如果是通过直供把蛋糕做大了再分呢?或者是增加了分奶酪的机会呢?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大用户直购电得以顺利推进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实现了包括电网企业在内的多赢的局面,不是简单的“分蛋糕”而是“做大蛋糕”,依靠增量改进等渐进式的办法,实现甚至增大各市场主体的欲望满足。
分析直供诉求,不能满足新增用量者有之,城燃企业管道覆盖不到(在特许经营区域内)者亦有之,在现有政策下,直供能够满足用户的需要,则上游企业、下游用户都获得了更好的境况,城燃企业境况亦没有变坏,倘若在直供过程中,城燃企业提供了管输服务或者参股建设了新的管道而增加收益,其自身的境况自然会变得更好。岂不是典型的帕累托改进案例?实践证明,天然气直供可以是促进天然气市场实现帕累托最优的一种路径,直供用户和城燃企业之间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可以变成一场多赢的合作。改革政府特许经营权制度不是简单地对制度进行废止,而是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考量城燃企业和直供的关系,稳步推进。
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天然气直供不过就是天然气产业链不同环节企业之间利益的一次调整和再分配。推进特许经营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过渡期制度,并做好与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期限的衔接,过渡期内城燃企业享有燃气基础设施的投资权、建设权、经营权。
二是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和经营业态。支持其他社会资本进入城燃市场,增强市场活力。
三是实行兜底政策,对城燃企业因特许经营权制度改革产生的搁浅成本兜底,逐步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分担。对民生用气兜底,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让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度相适应。
天然气的交叉补贴成因很简单。即居民用气点分散、终端多、单位用气量低,运行成本高于工商业用户,但销售价格却低,而在我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体制中,为保障民生用气和社会稳定,居民用气价格一直受到政府管制,无法反映实际成本,造成价格倒挂,只能用非居民用户气价来补贴居民用气的价格。
交叉补贴让城燃企业站在了一个超越企业本身的制高点上,因而也就成了向政府讨价还价的貌似永远适合的理由。城燃企业的理由有其合理性。一则居民供气成本高,尤其是在巡检、维修、抢险、调峰等方面投入的成本远远大于工商业用户,二则和国外相比,国内居民用气价格普遍不及国外一半,除了国内一二线城市,大多数城市燃气企业都没有达到盈亏平衡点。在“为政府承担民生用气保障”,甚至“补贴居民用气造成的亏损”之类的说词面前,政府似乎必须为城燃企业的交叉补贴进行“补贴”。 交叉补贴既难以清晰测算,又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流失。实事求是地说,因为城燃企业承担了本该是政府承担的民生用气保障责任,所以监管措施上,政府常常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科尔奈所谓的“父爱主义”的倾向,致使监管缺失。例如长期被诟病的城市燃气每户的“工程安装费”问题,我国的城市燃气管网总长度早已从“十五”末的17.7万公里提高到“十二五”末的60多万公里,到今年底更会有巨量的增加。 与城燃管网密度提高、用户数量增加、单位运维成本降低相对应的,应该是城燃企业管网建设费用的大幅度摊薄,但由于“工程安装费”的定价权在地方政府,面对“为政府承担民生用气保障”的城燃企业,这笔费用的降低,便是难乎其难。当前远超实际成本的全国平均高达2670元/户的安装费用已是岿然不动。既然交叉补贴关系企业盈亏,那么交叉补贴的数字是多少,规模有多大?而这些数字却难以得知。
从根本上说,交叉补贴是一种“肉烂在锅里”的非计划非市场的糊涂账,而要形成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必须厘清交叉补贴的规模与数量,既然算不清,也无法算清,最好的办法就是逐步取消。如果说直供促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机制的形成,无疑交叉补贴便是一种阻碍。随着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推进,取消城燃企业特许经营权和价格上的交叉补贴是改革的必然结果。
事实上,交叉补贴在城燃企业利润中的份额普遍下降。2019年我国全社会天然气的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居民用气占比仅为13%。有统计表明,随着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推进,全国多数地区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基本实现了与工业用气价格的并轨,气价总体水平降低。以山东两地市2019年数据为例。上游气源方在山东地区夏季平均供气价格为2.2元左右,居民用气价格为2.02元/立方米;冬季平均供气价格在2.4元左右,居民用气价格为2.02元/立方米。济南一档居民用气3.3元/立方米,二档气3.8元/立方米,三档气4.8元/立方米。青岛一档居民用气3.25元/立方米,二档气3.83元/立方米,三档气4.7元/立方米。门站价和终端销售价的价差固然无法全部覆盖成本,但至少可以看到价格的倒挂已远不像城燃企业反映的那样突出,交叉补贴在城燃企业利润中的份额下降较大。交叉补贴在发展城市燃气、加快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最近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已释放出强烈而丰富的天然气价格全面市场化信息。随着“具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城燃行业将不可避免地迎来新一轮整合。借鉴电改中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测算厘清交叉补贴;避免交叉补贴规模增大,降低工商业气价负担,不应再降低居民气价;调整阶梯气价一级气量,提高居民气价水平;通过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变暗补为明补等方式,建立完善保障天然气普遍服务制度,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应用气。凡此种种,与交叉补贴取消相伴生的注定是城燃企业盈利模式、发展模式的转型重塑。
其次,应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天然气直供绝不仅仅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其中既关系到国际能源合作,也联系着千家万户的锅台灶头,直接影响着城燃企业的利益和天然气管网的安全有效运行,兹事体大。一个《意见》的出台,涉及13个中央部门,足见天然气在经济社会中的位置和影响之重、产业关联之紧密。必须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做到整体考量,把逐步打破上游市场的垄断、加强勘探开发、强化中间环节的监管和开放下游市场协同推进,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市场化手段解决城市供气基础设施服务的思路和办法,用无形之手拓宽天然气直供之路。
再次,要加强市场监管。 市场机制不顺是制约我国天然气发展的两大短板之一。天然气行业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直供作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提高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着眼,强化监管。无论是在竞争性环节还是自然垄断环节,目前都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手段。加强监管就要涵盖市场准入、政策执行、交易环节、交易成本、价格构成的全过程,实行信用监管、回应性监管、包容性监管,提升监管的效能。 直供激活“一池春水”。在能源革命的进程中,凭籍更加完备的市场基础和“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思路的落地落细,只要咬住市场方向不动摇,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后发优势必将愈发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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