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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虽好,但不能随意开展!
义诊虽好,但不能随意开展!
近日,湖州安吉县卫生监督所接到多起投诉,称有多家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下乡义诊。
执法人员经调查后核实确实有两家医院组织医师前往某村开展免费义诊,义诊的主要内容有健康咨询、量血压、测血糖、测视力等内容,且这两家医院都不能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义诊备案证明。这两家医院已立案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是义诊?
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对于疾病防治、宣传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支农等均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义诊组织单位需要具体哪些条件?
1、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参加义诊的机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3、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统一印制的胸卡。
4、义诊组织单位应当按照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内容开展义诊。
哪些义诊会被叫停?
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
2、组织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参加的义诊。
3、在义诊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非法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
4、超出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内容,擅自变更义诊时间、地点等。
5、弄虚作假骗取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其开展义诊或骗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同意其医务人员参加的义诊。
6、在义诊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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