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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七万余元难偿还 两大学生因“校园贷”翻脸上法庭

2018-03-25 预防犯罪研究中心

中国法院网讯(李崇辉)  原告丘某与被告卢某原本是铁哥们,却因为共同在多个网络贷款平台借了巨款无法偿还,一个避而不见,一个讨债还贷,导致“老铁”俩彻底翻脸闹上法庭。经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调解,由被告卢某一次性偿还原告丘某借款2.5万元。

原告丘某与被告卢某均是广西某职业学院学生,丘某来自玉林市陆川县,卢某是扶绥本地人,他们虽不同年龄,也不同班级,但因同住一个宿舍,这对“舍友”相见恨晚,很快打成一片成了“铁哥们”。

2016年9月份,哥俩商量通过“校园贷”网络贷款平台借款来花销,由于当时卢某尚未年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无法办理贷款手续,于是决定由丘某出面贷款,两人一起承担偿还本金及利息义务。结果,网络贷款行动一发不可收拾,哥俩一口气从爱学贷、借贷宝、拍拍贷等九个网络平台借款,不到三个月,两人连本带利欠下贷款七万余元,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范围,他们根本无力偿还。面对债主上门讨债,以自己名义借款的丘某只能找到卢某承担债务,卢某认为自己只是得到部分借款15000元,其余的借款与他无关,在学院老师的协调下,卢某通过家人返还丘某15000元后就离校躲避。这下丘某不干了,继续寻找卢某承担债务。由于债主采取种种手段催讨债务,严重影响到丘某的学习与生活,丘某的家人只能筹款清偿所有网络平台的借款。尔后,在父亲的陪同下,丘某找到卢某写下5.5万元的欠条。出具欠条后,卢某拒不还款且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今年1月份,丘某将卢某起诉到扶绥县人民法院,要求卢某偿还借款5.5万元,而卢某认为自己是在胁迫之下糊里糊涂写下了欠条,拒绝承担偿还义务。今年2月27日,扶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涉及“校园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未能提供详细的网络借贷协议材料及贷款本息清单,被告也说不清自己之前到底从原告手上总共借到了多少钱,但一口咬定不再欠有原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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