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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泉州中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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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当事人的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自2021年9月13日起,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材料、参加庭审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应当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泉州中院电子诉讼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1.福建移动微法院二维码

2.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扫码进入)


3.泉州中院电子诉讼平台


二、不便线上办理的可选择邮寄方式或拔打12368等热线

您可将起诉或申请材料等纸质材料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您还可通过12368等以下热线获取帮助:

1.咨询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综合类诉讼服务:0595-12368;

2.立案申请类:0595-22139563、22139670;

3.退费、阅卷:0595-22139538;

4.执行案件:0595-22139401;

5.申诉信访类:0595-22139526。


三、确需到我院办理各类诉讼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提前拨打以上各类热线先行预约;

2.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4.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5.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6.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四、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1.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无法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12368热线,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使用线上庭审方式的,可用电脑登陆我院互联网庭审平台(),或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云晤”APP参与庭审。


2.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我院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


疫情防控期间,泉州中院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切实为您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请您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泉州中院与您携手共渡难关!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相关业务办理平台和详细操作手册


1

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福建移动微法院

(扫码进入)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扫码进入)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扫码进入)

2

电话服务

泉州市内直接拨打12368

泉州市以外拨打0595+12368

3

网上开庭

智慧庭审系统(PC端)

https://tingshen.qzcourt.gov.cn/

智慧庭审APP(手机端)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或在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云晤”APP)


4

卷宗查询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其他方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

5

网上调解

全国法院调解平台(PC端)

http://tiaojie.court.gov.cn/

全国法院调解平台(手机端)

(扫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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