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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在线开庭?泉州法院“智慧庭审”操作指南来了!

泉州中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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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才能既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又能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呢?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泉州法院“智慧庭审”系统以其无接触远程庭审的优越性,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在线即可参与调解、询问、庭审、执行谈话等诉讼活动。

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利用“智慧庭审”线上开庭6884次,其中2021年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线上开庭1000次,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同时,借助泉州中院电子诉讼平台和手机法院,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全流程在线完成起诉、应诉、查询、阅卷、证据交换、庭审等业务,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疫情期间开庭

“智慧庭审”怎么帮忙?

下面这份“快问快答”

将会给予权威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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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智慧庭审”?


“智慧庭审”系统是泉州两级法院共同使用的一套互联网庭审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参与庭审,技术要求低,操作简单。“智慧庭审”打破了传统法院开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通过运用多方视频、语音识别、实人认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法官、当事人提供智能化、规范化、便捷化的互联网庭审服务。 


Q&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有哪些?


除各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的;各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参与在线庭审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的;需要通过庭审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的;案件疑难复杂、证据繁多,适用在线庭审不利于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受到广泛关注的;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其他不宜适用在线庭审情形的案件外,均可适用在线庭审。


Q&如何申请在线开庭?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无法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12368热线,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


Q&在线审理有哪些庭审要求?


在线审理与线下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出庭人员参加在线庭审也应当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不得在可能影响庭审音频视频效果或者有损庭审严肃性的场所参加庭审。对违反庭审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在线审理;对拒不退出在线审理的,可强行关闭其语音、视频功能;严重扰乱庭审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在线审理需要去法院确认笔录内容吗?


不需要来法院确认笔录内容。在线审理的案件,会在各个诉讼环节同步形成电子笔录,并通过在线方式核对、确认,确认后的电子笔录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Q&如何使用手机登录“智慧庭审”APP参与庭审?

第一步,下载“云晤”APP

● 在手机应用市场上搜索“云晤”进行下载;

● 通用二维码下载(如下图二维码所示);

第二步,进入庭审

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收到开庭排期短信后,打开“云晤”APP后输入手机短信中收到的庭审码进入庭审。

第三步,实人认证

法官发起实人认证,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需要通过扫脸完成实人认证。系统根据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认证,认证结果会在法官端呈现。

第四步,电子材料提交

在电子材料提交处,输入电子材料名称,上传电子材料,法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均可看到上传的电子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应提前将电子材料存放于手机中,目前支持的文件格式包括:图片、文档、PDF 和音视频。查看电子材料的时候也需要选择手机中相应的应用程序来打开。

第五步,笔录查看与确认

在笔录页面,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可以查看书记员或者法官发送的笔录内容。

法官或书记员发起笔录确认,则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确认本人身份信息无误后,在手写框内签名确认。


Q&如何使用电脑登录“智慧庭审”系统参与在线庭审?

第一步:进入网页

使用电脑(支持音视频对话)谷歌浏览器打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首页(https://tingshen.qzcourt.gov.cn/),选择首页上方【智慧庭审】。基层法院可以通过首页下方的泉州辖区法院庭审入口进入,或根据手机短信中收到的网址进入。

输入手机短信中收到的庭审码进入庭审。

第二步,实人认证

法官发起实人认证,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需要通过扫脸完成实人认证。系统根据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认证。实人认证结果将会同步至法官端呈现。

第三步,电子材料提交

在电子材料处新增材料,输入材料名称,上传电子材料,法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均可看到上传的电子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支持的文件格式包括:图片、文档、PDF 和音视频。

第四步,电子证据共享

法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可通过共享电子材料,对电子材料内容进行标记,法官可通过标记进行电子材料内容的提问,当事人可通过标记进行质证。

第五步,笔录查看与确认

在笔录页面,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可以查看书记员或者法官发送的笔录内容。

法官或书记员发起笔录确认,则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确认本人身份信息无误后,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出现的手写框内签名确认。


供稿部门:12368平台

撰稿:傅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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