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监管检查表,单个代理师年发明实用申请代理量是否超过500件
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蓝天”行动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专利代理“挂证”行为、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等行业乱象。国知局有关人士关于开展“蓝天”行动答记者问
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监管检查表 | ||||||||||||
任务名称 | 系统自动生成 | 任务编号 | 系统自动生成 | 任务类型 | 系统自动生成 | |||||||
检查对象名称 | 系统自动生成 | 主体编码 | 系统自动生成 | 主体类型 | 系统自动生成 | |||||||
企业地址 | 系统自动生成 | 联系人 | 系统自动生成 | 联电电话 | ||||||||
核查方式(√)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行政部门检查结果或专业意见 □检验检测 □网络监测 □委托专业机构辅助 | |||||||||||
现场核查材料(√) | □营业执照 □印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和财务报表 □经营合同 □房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股东会决议 □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身份证件 □代理机构执业证 □其它: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操作方法与要领 | 是否检查 | 发现问题 | |||||||
1 |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 | 注册信息是否一致性。 | 合伙企业或公司: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扫描执照二维码,或者登记平台、警示系统或执法监管平台,验证执照是否真实,核对执照上载明信息与系统中的内容是否一致。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信息是否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律所: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核查是否与在主管司法机关登记的信息一致。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 | 使用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一致 |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牌匾可适当简化),有无冒用行为。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3 | 是否有合伙协议书或章程。 | 合伙企业:检查是否具有书面合伙协议书。 公司:检查是否具有书面公司章程。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4 | 对获取执业许可证的人员要求 | 合伙企业: 1.检查合伙人是否具有有效的中国公民身份证件。 2.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检查是否具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检查合伙人是否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3.检查代理机构发放工资记录和账册、劳动合同等材料,验证合伙人是否专职。 公司: 1.检查股东是否具有有效的中国公民身份证件。 2.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检查是否具有五名以上股东,且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3.检查代理机构发放工资记录和账册、劳动合同等材料,验证股东是否为专职。 律所: 1.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检查是否具有2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2. 检查代理机构发放工资记录和账册、劳动合同等材料,验证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是否为专职。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5 | 是否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 检查房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6 |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经营场所、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律师事务所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后,是否自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检查是否办理变更手续。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7 | 分支机构的设立检查: 1、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是否满两年。 2、机构是否具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分支机构是否具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并且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3、同一专利代理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 4、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是否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5、设立分支机构时是否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和省执法监管平台,核实相关信息。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8 | 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的备案检查: 1.设立分支机构的,检查是否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变更分支机构注册事项的,检查是否上传变更以后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注销分支机构的,检查是否上传妥善处理完各种事项的说明。 |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是否备案。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9 |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 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 抽查10份以上代理专利申请、无效、诉讼等业务的书面委托合同。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0 | 专利代理业务的指派 | 合伙企业或公司: 抽查10件以上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承办申请、无效、诉讼等专利代理业务的材料。 律所: 抽查10件以上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承办申请、无效等专利代理业务的材料。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1 | 检查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手段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代理师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法人入股等行为。 | 1、现场核查或书面核查企业提供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财务资料,确认其实收资本是否真实入账,入账金额是否一致。 2、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2 | 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投诉处理、年度考核等执业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运营制度。 | 核查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3 | 检查是否建立保密制度,是否根据保密制度对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采取了保密措施。 | 核查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4 | 检查是否存在以机构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 | 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系统(http://cpquery.sipo.gov.cn/)核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5 | 核查是否存在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行为。 | 1、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报。 2、检查单个代理师的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代理量是否超过500件/年,对超过500件/年的代理师,需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6 | 检查是否存在诋毁其他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的行为 | 通过代理机构自建网站、广告等,核查是否存在不正常市场推广、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7 | 检查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时,是否妥善办理业务移交手续。 | 核查代理机构提供的代理师离职时的相关材料。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8 | 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 | 检查是否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 抽查申请、专利、诉讼等代理业务是否有代理合同。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19 | 检查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0 | 检查是否尽到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的责任。 | 抽查若干代理师代理的案件,核查其是否了解代理业务的内容。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1 | 检查首次、非首次、注销执业三种需备案情况。 | 登录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执业备案。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2 | 检查曾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任职过的代理师是否存在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的行为。 | 1、询问并核查代理机构有无曾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任职过的代理师。 2、如发现有问题的,进一步跟踪检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3 | 检查是否存在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 | 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系统(http://cpquery.sipo.gov.cn/)核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4 | 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 | 检查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5 | 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核查,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整改情况。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6 | 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 检查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无法当场提供又无牌匾等其它证明的,需要核实该企业的真实性。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27 | 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检查是否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信息。 | 登录代理机构的官网,检查网站首页信息。 | □是□否 | □否 □是__________ | ||||||||
检查结果适用情形选项 | 以下为选项:1.未发现问题,完成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召回、限期治理等行政命令;3.发现问题,采取行政指导措施;4.发现问题,实施现场简易处罚;5.发现问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6.发现问题,采取信用约束措施;7.发现问题,采取其他监管措施;8.发现问题,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办案机构处理;9.发现涉及其它执法部门职能范围的问题,抄告抄送相关部门;10.发现其未按规定申报年度报告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11.发现其公示年度报告或其它信息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2.经核实,当事人不存在需要检查的内容或事项;13.当事人查无下落,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4.当事人拒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导致无法实施检查活动;15.当事人已关闭停业或组织清算;16.当事人已注销、被吊销、被撤销或迁出本部门管辖范围;17.其它结果处理 | |||||||||||
其他情况说明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检查组员签名 | 年 月 日 | 检查组长签名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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