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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发函:专利“同意式”意见陈述,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关于请核查专利申请代理中
“同意式”意见陈述情况的函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促进专利申请和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专利代理师履职不到位等行为,我局有关部门筛查出一些专利代理机构在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的“同意式”意见陈述情况线索信息。


“同意式”陈述的行为是在意见陈述中仅表示“同意审查员审查意见”,而未修改申请文件或针对审查意见进行陈述各审查部门单位在收到这类意见陈后,都对专利申请进行了驳回


“同意式”陈述行为暴露出部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等问题对申请人权益会造成较大影响,有损专利代理工作的严肃性,且影响了专利审查工作的效率,应当引起关注。


现将相关线索信息(见附件)转去,请你局对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提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于9月23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司。
特此致函
附件:关于“同意式”意见陈述情况线索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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