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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撰写基础——发明内容

来源:软唐知识产权

编辑:知识产权进行时

一、序
在实践中,对于发明内容部分的撰写往往流于形式,比如,随意撰写技术问题,复制权要内容后进行适当改写,断言式撰写技术效果等情况。但是,从审查指南的规定来看,发明内容对于记载整个申请文件的发明构思,向社会公众呈现完整的技术方案十分重要。

二、审查指南的规定
审查指南的2.2.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
本部分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以下内容: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记载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解决这些技术问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撰写:
(1)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2)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

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列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问题,但是同时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当一件申请包含多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说明书中列出的多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都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关。

(2)技术方案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核心是其在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指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

说明书中记载的这些技术方案应当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应技术方案的表述相一致。

一般情况下,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其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技术特征总和的形式阐明其实质,必要时,说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和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效果之间的关系。

然后,可以通过对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描述,反映对其作进一步改进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如果一件申请中有几项发明或者几项实用新型,应当说明每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3)有益效果
说明书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
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
通常,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有益效果可以通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不得只断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有益的效果。
但是,无论用哪种方式说明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机械、电气领域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但是,化学领域中的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适于用这种方式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而是借助于实验数据来说明。
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有益效果。
在引用实验数据说明有益效果时,应当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三、撰写建议
1、发明内容,系简要阐述申请专利的发明整个发明构思,重点在于该发明对照现有技术具有什么技术贡献;其实质内容由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及对照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三者相互联系所构成的整体。例如,一种活鱼展示的绑束方法,以一绳索一端绑束活鱼嘴部,另一端绑束尾部的方法,使鱼身成弯曲状并固定鱼体形态,以防止活鱼相互碰撞进而有效延长活鱼生命,而便于展示活鱼并延长展示时间。其中,绑束方法为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所发挥的功能为使鱼身成弯曲状并固定鱼体形态,目的为防止碰撞进而有效延长活鱼生命,技术效果为便于展示活鱼并延长展示时间。

2、发明内容应以申请专利范围中所记载的标的为对象,包含三个部分:发明所欲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和对照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撰写发明内容时,应就现有技术所点出的问题,以综合的形式简要记载该三部分的内容以及三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指出发明如何解决该问题以及如何发挥功效达成发明目的。

3、发明内容应简要说明该发明的整体构思及主要内容,无须就问题、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分别撰写。实务上,有些案例将独权列为发明内容的技术手段的主要部分,再增加其他部分的叙述(若不增加其他叙述,可能导致有争议时找不到解释申请专利范围的依据),若有其他的次要发明目的时,作为从权内容,清楚说明各权要和发明目的之间的对应关系。

4、发明内容不宜太多冗长,对于理解专利的发明毫无助益的一般性陈述不必记载。对于两个以上的权要所对应的问题、手段、效果有相同或者重叠时,可以重复记载;

5、发明内容应说明各个独权具有单一性的理由。

【技术问题】
1、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所要解决现有技术中既存的问题。记载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针对现有技术中的问题加以叙述,具体,客观的指出现有技术中已存在的或被忽略的问题,或导致该问题的原因或者解决问题的困难。

2、记载内容应仅限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得有主观的诋毁、贬损用语,也不能记载诸如节省能源、提高品质等笼统语句或商业性宣传用语。

3、惯用语: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

4、发明内容应记载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对于技术简单的发明,即使未记载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从现有技术或技术效果能了解发明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的,可以不必记载;对于开创性发明或经试错而发现的发明,也可以不必记载技术问题。

5、技术问题的作用包括:供社会大众作为开发新技术的启示;创造性等实质审查中相关技术领域的判断依据之一,但并非唯一依据;在决定独权的必要技术特征时,通过技术问题予以确定。

【技术手段】
1、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系解决申请人所设定的前述问题并获得技术效果所采取的技术方案,而为技术特征所构成。前述技术手段对应于申请专利范围中所记载的申请的发明,为说明书的核心。

2、发明内容的记载系以综合问题、手段、效果的形式说明整个发明构思,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达成发明目的的技术手段,故,应至少反应独权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以及从权的附加技术特征。

3、必要技术特征,指申请专利的发明中为解决问题【达成主要发明目的】所不可或缺的技术特征。例如为达成无痛除毛的目的,电动除毛装置必须以:卷圈的表面速度相对于皮肤远超过该外壳相对于皮肤的表面速度作为必要技术特征,若无该技术特征,其他技术特征所构成的技术手段仅具有除毛的功能,不能达成无痛除毛的目的。

4、由于发明内容系简要阐述整个发明构思,故,应以独权中的总括用于说明技术手段,同时,为了避免认定的上困扰和分歧,记载的用语应于申请专利范围的用语一致,但不必如实施例一样加上编号。

5、对于其他次要发明目的,例如电动除毛装置的次要发明目的,如加强毛发移除效率,需要另一起一端记载从权中的重要的技术特征。

6、如有多个独权,应就每个独权另一一段记载之,并应呈现单一性的特定技术特征;对于具有相同范畴的多个独权的,应在第一段说明其共同的构思。

【技术效果】
1、对照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系技术手段付诸实施所直接产生的技术效果,也是构成技术手段的所有技术特征所直接产生的技术效果,其为认定申请专利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的重要依据。

2、技术效果的记载,应叙明为达成发明目的,技术手段如何解决所记载的技术问题,并应以明确、客观的方式叙明技术手段与说明书中所记载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呈现技术手段对照现有技术的有利的技术效果。

3、发明的技术效果,一般以产量、品质、精密度、效率、产率的提高,能源、材料、制程的节省,加工、操作、使用上的便利,环境污染的防治及有用特定的发现予以表现。对于机械或电机领域,技术效果通常为分析发明的结构特征或作用关系,或论理说明;化学领域,技术效果通常必须以实验数据予以证明,并说明其实验条件及方法。不得空言或者以广告性语言宣传发明的技术效果,也不能诋毁其他现有技术。

四、案例
【电动脱毛装置的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有效去除毛发的机械式电动脱毛器,利用一条螺旋弹簧的旋转运动快速拔除毛发,从而解决手动操作装置的低效率、缓慢及痛苦的问题,并使该装置小型化、简单便利、有效率且能无痛出发而能与男性电须刀相媲美。

为达成前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脱毛装置,包含手持可携式外壳、设置于所述外壳中的电动马达手段及螺旋弹簧,该螺旋弹簧以该马达手段驱动,相对于长有毛发的皮肤做旋转式滑动;该旋转弹簧,包含复数个相邻卷圈,呈弧状弯曲的啮合毛发部位形成一凸侧及一对应的凹侧,该卷圈在该凹侧伸展张开在该凹侧紧压闭合,该螺旋弹簧的旋转运动使该卷圈产生从该凸侧的伸展张开形态变到该凹侧的紧压闭合形态的连续动作,而啮合并拔除毛发,该卷圈的表面速度相对于该皮肤远超过该外壳相对于该皮肤的表面速度。

为了加强毛发移除效率,本发明螺旋弹簧弧状啮合毛发部位的延伸系沿着夹角超过90度最好是180度的弧部,因而该螺旋弹簧的卷圈的表面速度同时包含相互垂直方向的延伸的分量,而显著加强毛发移除效率。

为了更加强毛发移除效率,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脱毛装置,包括手持可携式外壳、设置在该外壳中的马达手段及螺旋弹簧,该螺旋弹簧以该马达手段驱动,相对于长有毛发的皮肤做旋转式滑动;该旋转弹簧,包含复数个相邻卷圈,呈弧状弯曲的啮合毛发部位形成一凸侧及一对应的凹侧,该卷圈在该凹侧伸展张开在该凹侧紧压闭合,该螺旋弹簧的旋转运动使该卷圈产生从该凸侧的伸展张开形态变到该凹侧的紧压闭合形态的连续动作,而啮合并拔除毛发。

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驱动该螺旋弹簧以至少每分钟70公尺表面速度做旋转运动,最好是每分钟100-150公尺。

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在该啮合毛发部位的凸侧,设定该螺旋弹簧相邻张开卷圈的夹角至少1.5度,最好是2度。

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在该啮合毛发部位的凸侧,设定该螺旋弹簧相邻张开卷圈之间的间隔至少0.15mm,最好0.2mm。

【说明】
第一段系针对前面背景技术中所指出的手动操作装置的低效率、缓慢及痛苦,及动力驱动脱毛装置的复杂、不便利等缺失,说明发明目的在于解决前述问题,使该装置小型化、简单便利、有效率且能无痛除毛。

第二段主要内容系将独权内容复制,并做适当的文字修饰。本段描述发明的技术手段系该旋转弹簧,包含复数个相邻卷圈,呈弧状弯曲的啮合毛发部位形成一凸侧及一对应的凹侧,该卷圈在该凹侧伸展张开在该凹侧紧压闭合,该螺旋弹簧的旋转运动使该卷圈产生从该凸侧的伸展张开形态变到该凹侧的紧压闭合形态的连续动作,而啮合并拔除毛发。藉由手持可携式外壳,以马达手段驱动螺旋弹簧,卷圈的表面速度要超过相对于皮肤的表面速度等技术特征,达到了小型化、简单便利及高效率的目的,最重要的藉由高速拔毛的手段达到了无痛除毛的目的。

第三段系描述依附第二段的独权的从权,藉由啮合毛发部位的延伸弧度超过90度的附件技术特征,使卷圈的表面速度同时包含相互垂直方向的延伸的分量,而达到机枪毛发移除效率的目的。

第四段是另一个更能加强毛发移除效率的独权,该独权主要特征与独权1相同,二者的差异在于螺旋弹簧所包含复数个相邻卷圈呈环圈形,该卷圈的整个长度形成一个弧状啮合毛发部位,移除毛发的效率更佳。

第五-七段均为从权,具有不同的限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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