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利审查-保护中心发布专利预审形式问题自查表
专利预审是是在专利申请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前,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使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一般情况下:
发明专利周期可以缩短为6个月内,实用新型专利的周期可以缩短为2个月左右,外观设计专利的周期可以缩短为7-10个工作日左右。
各保护中心IPC受理分类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下载)
形式问题自查表
类型 | 项目 |
专利请求书 | 1、发明名称是否与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包括角标格式)一致; |
2、申请人的国籍、具体地址等是否用中文正确表示; | |
3、发明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填写是否正确、匹配 | |
4、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联系人处不能填写专利代理人 | |
5、是否勾选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仅限发明专利); | |
6、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的页数是否填写正确,权利要求的项数是否填写正确; | |
7、委托代理机构的是否附加了专利代理委托书或总委托书,总委托书编号是否填写正确; | |
8、全体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是否正确有效; | |
9、若有附图,是否指定了摘要附图,且摘要附图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 | |
10、若有菌株保藏,是否填写保藏证明,并提交保藏和存活证明;若有核苷酸与氨基酸序列表,是否勾选,并提交相应序列表; | |
实质审查请求书 (仅限发明) | 1、发明名称是否与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包括角标格式)一致; |
2、是否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 | |
委托书 | 1、是否正确填写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且上述信息与请求书一致;是否填写代理人电话; |
2、总委托书编号填写是否正确; | |
3、多个申请人时,是否缺少其中某个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电子形式委托书中多个委托人的填写是否标准; | |
4、双方当事人的签章是否正确; | |
权利要求书 | 1、主题是否属于不授权的客体; |
2、是否存在明显单一性的问题; | |
3、主题名称是否清楚正确; | |
4、权利要求是否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引用关系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非择一引用、多引多等引用关系的问题;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是否与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致; | |
5、是否存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例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等(除非在特定技术领域中有公认的确切含义); | |
6、是否存在“例如”、“优选”、“尤其是”、“必要时”、“可能”、“通常”、“约”、“接近”、“等”、“或类似物”等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的表述;是否存在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括号;是否存在“所述”没有引用基础的问题; | |
7、是否存在语句含义不清楚、歧义、语句不通顺;是否存在错别 字、少字、多余字;是否存在多余句号,或权利要求结尾缺失句号; | |
8、含有公式的,公式中的相关符号是否都有明确的释义、XML格式公式是否清晰; | |
9、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是否与说明书一致(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是否一致);权利要求中的计量值是否标明计量单位;权利要求中是否存在不具备已知的确切含义的商标或商品名称; | |
10、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是否用括号括起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附图标记是否与说明书及附图的记载一致; | |
说明书及附图 | 1、说明书名称是否符合名称的撰写规定(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化学领域可以允许最多40个字); |
2、是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如有附图)、具体实施方式,且上述标题前不应有段号; | |
3、说明书是否不清楚(缺字、缺段、缺公式、公式/表格不清晰、重复内容、有乱码/异常符号、引用图(表)错误、图片文字残缺或重叠、文字错误、有修改标记等); | |
4、说明书文字部分是否含有插图、含图表格; | |
5、附图是否用阿拉伯数字正确编号、图号后是否有多余的文字注释; 说明书中的截图、说明书附图是否带有彩色; 说明书附图、表格、图片格式中的文字是否有下划线、波浪线等标注 | |
6、说明书的技术术语是否在本领域具有公知含义,且前后一致、无错别字;说明书中是否存在与技术内容无关的词句(例如涉及政治、社会敏感话题的内容、贬低或者诽谤他人或者他人产品的词句)或商业性宣传用语; | |
7、发明申请的说明书及摘要中是否出现“本实用新型”字样; | |
8、说明书是否正确记载保藏信息,序列表中信息是否正确或缺少序列表; | |
说明书摘要 | 1、摘要的字数是否符合要求(字符数300字以内); |
2、摘要中是否存在商业性宣传用语。 |
▌文源:保护中心 编辑:石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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