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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出谋 共同划策 府院联动诉前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2020年3月18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员额法官刘冬蕊带着张大哥的诉请和全部卷宗材料,来到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诉前纠纷协调化解工作。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一直致力于创新实践铁路法院版“枫桥经验”,尤其在铁路法院扩大管辖后,面对大量的行政争议案件涌入的情况,积极探索诉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探索创新协调型行政诉讼新模式。为达到这个目标,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有针对性的建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以此为平台,拓展纠纷解决新思路。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遵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标准进行建设。为达到源头预防、实质解纷、专业化解的目标,秉承中立、便民、自愿、合法原则,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模式,贯穿诉前调解,诉中和解,诉后化解全流程,做到争议解决途径、类型全覆盖。在诉前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提出行政争议全程司法服务的理念,针对行政相对人对司法流程认知薄弱,法律专业概念理解不透,诉讼方向把握不清等客观情况,为行政相对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专业的辅助,同时与行政机关积极对接,开展府院联动,引入各方力量全面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目前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已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处理各类行政争议59件,其中47件取得了非常完美的服务效果,真正做到了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特征的开放合作新模式。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阵地,全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发挥法院的司法专业优势和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更及时有效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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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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