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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风筝也存在安全隐患?快来看!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春光大好,公园里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为此,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给您提个醒:风筝的断线也有可能成为无形的伤人利器。

风筝线看似纤细柔软,但实际上大多由韧性很高的尼龙线制成,很难徒手拉扯断。风筝线的种类繁多,有大力马、凯夫拉、轮胎线等,风力足够大的话,都可以把汽车的保险杠拉断。因此,大风天风筝一旦被放飞之后,所承受的空气流动力,会使风筝线有足够的力度支撑绷紧,此时的风筝线就犹如一把刀一样锋利,加之现在的风筝线多是以白色、灰色或半透明的为主,在光照下,几乎很难分辨得清,更像是一把隐形的刀。这时如果风筝线压得很低,就可能对行人造成伤害。



据查发现,绷直的风筝线可以轻松切断黄瓜、香蕉,也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割伤。对于风筝线的威力,在此建议,放风筝一定要做好装备防护,把线盘背在身上,手扶摇把,切勿用手接触风筝线,放风筝时最好选择人少开阔的地方,收放风筝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人,以免伤人。

虽然放风筝是一种休闲运动,但因为放风筝引起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也屡见不鲜,如果因放风筝导致他人人身伤害,除了进行民事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外,失控的风筝如对架空的电力设施、运行的交通工具等公共设备运行影响,根据根据《刑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轻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事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如果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的,甚至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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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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