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刑事速裁:效率与公正一个都不能少
我今天看了一个又准又快庭审!
准?什么准?快?能有多快?
判得准、审得快!不到一刻钟,当庭宣判,被告人服判!你说准不准!快不快!
真是又准又快!但为什么那么准、那么快?
因为案子走了刑事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几种例外情况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有没有案例?
有!继续往下看。
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对符合快速办理的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一案适用速裁程序,该案从受理案件到开庭,前后只用了5天,而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仅15分钟。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为获取烧柴,携带手锯和自制的铁爬犁,多次进入敦化林业局柳树河林场,将国有林场内的柳树、杨树、桦树、山桃、落叶松等倒木用手锯截成木段,并用爬犁运至家中。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及敦化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林木权属为国有,木材材积为8.948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132元。案发后,涉案林木经公安机关收缴并返还被害单位。
受理该案后,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立即向被告人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庭审前,审判法官告知被告人刘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庭审中,法官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依法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法官在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综合案件事实,参考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手锯一把、爬犁一副。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更好地落实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大节省了司法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
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启动方式 | 1、法院依职权决定; 2、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 |
审理法院 | 基层人民法院 |
送达简化 | 不受普通程序的送达期限限制 |
庭审简化 | 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
当庭宣判 | 应当当庭宣判 |
审限较短 | 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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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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