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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共发力 诉源治理显实效 磐石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林地纠纷 助力生态磐石建设

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联动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磐石市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机关沟通协作,通过联动磐石市林业局5天内成功诉前调解2起非法占用林地纠纷,跑出了府院联动的“加速度”。



磐石市朝阳山镇某村村民张某以修水库为由侵占林地100平方米。磐石市林业局于2019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张某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2019年12月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张某缴纳罚款后并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此案林业局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充分彰显联动机制作用,4月9日,磐石法院在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下沉司法服务,主动与林业局沟通协调后,一同来到张某住处,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其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张某充分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当即表示,即日起购买树苗补种树木,着手恢复林地原状。3日后,张某正式着手补种树苗,预计一周内将全部恢复完成林地原状。



磐石某矿业有限公司以采矿石为由侵占林地3000平方米。磐石市林业局于2019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矿业有限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并责令限2020年1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义务履行期满后,该矿业有限公司并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履行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此案林业局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保护林地资源,守住生态红线,源头化解行政争议,4月14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主动与林业局沟通协调,找到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其释明矿山的生态恢复关系到土壤再利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优化等诸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院也跟李某说明了非法占用林地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李某当即表示购买树苗,立即着手恢复林地。4天后,该矿业有限公司购买了1000株树苗,组织工人将堆放的石料全部运走,现已将原有侵占林地复原。



这2起即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在5天内成功得以诉前化解,这也是磐石市人民法院开展府院联动的一次生动实践。


为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部署要求,联动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磐石市人民法院在组织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后,主动与政府沟通协调,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深入探索“官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主要途径从司法裁判转向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发生的源头层面,以更加柔性方式缓和、减少诉讼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刚性冲击,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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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磐石市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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