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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口罩诈骗 锒铛入狱后悔已晚
防疫初期
口罩十分紧缺
一些不法之徒
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
从中诈骗钱财
近日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了两起
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
案
例
一
疫情期间,被告人向某通过微信群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被害人佟某看到信息后,与向某商定以每只2.1元的价格购买2万只,先付定金人民币2万元。当日,被害人佟某通过手机银行向被告人向某转账2万元。后被告人郑某在向某的授意下,给被害人佟某发送快递纸巾2包,并备注为口罩,并将快递单号发给被告人向某,从中获取好处费200元。案发后,被告人向某将赃款全部返还,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
例
二
2020年2月13日至16日期间,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自己的微信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卖口罩信息,在与多名被害人取得联系后,以需要支付预付款为由,先后四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65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现又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有口罩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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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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