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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去世,谁是我的监护人?


命途多舛,因病离世留下6岁女童

能有谁来守护!

妈妈去世!谁是我的监护人!
1坠入爱河 非婚生女矛盾不断

2013年,张某伟与赵某雨相识,快速坠入爱河,并确定同居关系,次年,迎来非婚生女张某慧,为这个家庭带来无数欢声笑语。本以为女儿的降生,可以促使二人进入婚姻殿堂,但好景不长,在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时,双方就因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分居,一气之下,赵某雨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投奔母亲刘某华与继父孙某会,而这一别就是整整6年。

2因病离世 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然而,命运却并未眷顾这位身负养家重担的年轻妈妈,2018年,年轻的赵某雨因病去世,留下6岁女儿与外公外婆相依为命。还未从丧女之痛中缓过神来,刘某华便与丈夫共同扛起了抚养孙女的责任,希望填补孙女缺失的母爱,茁壮成长。

3时隔六年 生父夺女上告法院

2020年,在得知赵某雨去世的消息后,张某伟突然出现,然而孩子生父的出现不仅没有减轻两位老人的经济压力,还打破了其生活的平静,张某伟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获得女儿张某慧的监护权。

面对张某伟的要求,外婆刘某华情绪近乎失控的向承办法官诉苦道:“孩子今年六岁了,6年间,张某伟从未探望过孩子,更不要提照顾过孩子的生活起居。对孩子而言,张某伟从未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加之张某伟目前靠在酒吧演出二人转谋生,父母离异,生活不稳定,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照顾好孩子,我们实在不放心让孩子跟着他一起生活。”

4依法判决 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未来,承办法官多方调查核实,权衡各方利弊,听取孩子心声。最终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判定未成年人张某慧由其外婆刘某华监护。

法律课堂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义务。监护人要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义务。本案原告张某伟作为未成年人张某慧的父亲有监护的权利,而被告刘某华作为未成年人张某慧的外祖母也有监护的权利;二人对谁实施监护发生争议。如何确定监护人,要考虑被监护人的利益,即由谁监护才能保证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成长。法官不能做到未卜先知,只能以已经过去了的事实进行推断。张某慧在其外祖母处生活了六年多,从照片看,其生活是快乐的;而其父亲张某伟,在六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探望过其女儿,并没有尽到作为父亲应尽的责任。作为一个小女孩,生活上的日常起居,由女性照顾比男性照顾更方便些。基于上述理由,辉南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慧由其外祖母照顾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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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辉南县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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