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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善意执行出实招 全省首发《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


你好,王法官,能不能先别将案子移送到公安局,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还年轻,能挣钱,给我几天时间,我肯定把这事情解决了!”2021年4月23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大早就接到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


居然有态度这么积极的被执行人?原来,陈某是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5年7月17日,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付某相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给付付某经济损失347997.88元。因陈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付某向宽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进行查询,但陈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之后,法官又多次前往户籍地、居住地查找陈某,均无结果,该案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4月2日,付某向宽城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辆轿车,经审查,法院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再次进行全方位查询,并前往长春市车管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经查,被执行人已将其名下的车辆卖出,仍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微信号,经过多次努力,最终成功添加被执行人陈某为好友,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明确告知,陈某将自己名下车辆卖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罪,如不积极还款,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2021年4月30日,被执行人陈某来到法院执行接待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申请执行人付某,并向其出具还款计划,保证按期偿还付某赔偿款。鉴于被执行人积极还款的态度和诚信,经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决定暂不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向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送达《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一方面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如仍拒不执行,将可能涉嫌构成拒执罪,从而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能积极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再启动拒执犯罪线索的移送程序,体现了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既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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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法院执行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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