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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善意执行出实招 全省首发《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
居然有态度这么积极的被执行人?原来,陈某是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5年7月17日,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付某相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给付付某经济损失347997.88元。因陈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付某向宽城法院申请执行。
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微信号,经过多次努力,最终成功添加被执行人陈某为好友,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明确告知,陈某将自己名下车辆卖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罪,如不积极还款,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向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送达《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一方面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如仍拒不执行,将可能涉嫌构成拒执罪,从而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能积极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再启动拒执犯罪线索的移送程序,体现了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既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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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法院执行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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