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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极简婚姻史

小白狐 trust 2020-03-12

trust (trustdo) 2016 收藏品


一件白色蓬松的婚纱就是代表了至死不渝的爱情吗?婚姻一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所属文化不同也会有着完全不同的婚姻。换一个时空,你可能能够选择多配偶或者是同性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已经有各种不同文字记录和讨论着关于婚姻的话题。

从甜蜜励志的,到诙谐讽刺的。




一个成功的婚姻需要和同一个人相爱很多次

——米格农·麦拉林(Mignon Mclanghlin)




婚姻是一种美好的制度,

但是谁又想生活在一种制度里呢?

——Groucho Marx



其实

成家立室和养育子女就和人类本身一样历史悠久




随着定居型的农耕社会的兴起

大约一万年前

婚姻也是一种确保土地权和财产权的方式




随着农耕社会变得更大更复杂




婚姻已不仅仅成为个人和家庭之间的事情

也成为了由宗教和民事行政机构管辖的一种官方制度




至公元前2100年

这种制度已经被完善地建立起来

那个时候订立了现存最早的成文法

并记录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乌尔纳姆法典中




“如果一个奴隶和另一个奴隶结婚,那个奴隶就获得自由,但他并不离开这个家庭。如果一个奴隶和一个自由人结婚,他/她就将把他们的长子移交给主人。”


该法律规定了许多细节来制约管理婚姻

从对通奸的处分到出身于奴隶家庭孩子的合法身份




“如果一个男人侵犯他人的权利,即玷污了其他年轻男子仍然保有童贞的妻子,人们就有权杀死那个男人。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跟另一个男人跑了并睡了,他们有权杀死那个妇女,但那个男人应该被释放。”



许多古代文明允许多重婚姻制度



甚至今日

在全世界几百种不同文化中

只有四分之一的文化禁止多重配偶制



但是有些事情存在并不代表它总是可行的



人口的现实问题

会对重婚现象造成压力



而且

由于婚姻和财富的连带关系

重婚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

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和以色列

只有统治者和精英贵族妻妾成群



大部分的老百姓只负担得起一个或者两个妻子

所以

实际情况是更趋向于一夫一妻制



不过

也存在情况正好相反的地区

比如在喜马拉雅山地区



一位女性可以有多位丈夫



一个家庭中的所有男性

与同一名女性结了婚

他们用婚姻保护着一小片有限而肥沃的土地

以防止它被新建立的家庭不断分割



婚姻可以多种多样

不仅是其参与其中的人数

也包括性别类型



虽然关于同性婚姻的名称和法律

可能有所不同

但是



公开承认同性婚姻

已经在历史长河中的各种文明里出现



美索不达米亚的祷文中包括了为同性夫妻进行祝福

而美洲印第安的双灵人与两种性别的人都会发生关系



首例同性婚姻被实际称作“婚姻”的情况

出现在罗马



皇帝尼禄和埃拉伽巴路斯




二人以公开典礼的形式结婚

这种行为在公元342年被命令禁止



但是

类似的传统在进入公元后幸免于难

比如滴血为盟



或者传统教会中的兄弟结拜




甚至是两个男人之间实质性的婚姻




这在1061年西班牙某个小礼堂的记录中

都有所记载




婚姻甚至不一定需要发生在两个活人之间

冥婚也是可以的

即新娘或新郎已经过世还要结婚



它曾在中国出现过

主要是为了延续家族香火

或者安抚死不瞑目的灵魂



苏丹的一些部落延续了相似的情况



尽管有这些五花八门的差异

但古今历史中的许多婚姻也的确有共同点:

都要考虑财产和传宗接代的问题



因此,婚姻无法只取决于脆弱的爱情

尤其在上流社会

配偶的人选常常由家庭或者统治者来决定



即使对于有一定选择权的普通百姓

主要的考量还是实用性



现代婚姻的理念

主要围绕着爱和友谊

这种观念仅仅是在过去的几个世纪才出现的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



以及中产阶级的涌现



越来越多的人从庞大的家族中独立出来

并有能力自己负担一个新的家庭



受到来自于启蒙运动中新思想的鼓舞:

艺术、科学、哲学、政治、文学



对于婚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个人的幸福和诉求



而不是家庭责任或财富地位



而这种对个人幸福的放大

很快导致了其他方面的转变

比如

放宽对离婚的束缚




以及晚婚率的增加



随着我们进一步讨论婚姻在现代社会的角色和定义时

也许我们应谨记

婚姻始终都是社会的产物



而随着社会结构、价值观和目标的不断改变

对于婚姻的定位也会随之不断进行着调整




下面再让我们蹚进这婚姻史的历史长河中

真切感受一下婚姻给人类的冲击力








300万年前 

人猿时期。我们的祖先刚刚学会佝偻着直立行走,他们的膝盖还无法捋直。不同种群中雌雄人猿实行完全混乱的“婚姻”形态(其实他们尚无“婚姻”概念,一切还只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专一配偶制……


300万年前—200万年前 

石器时代早期。蒙昧中的人类除了狩猎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内部还盛行毫无节制的性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就是群婚制。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女人在当时对男人从来就不会要求承诺或要求他们负责任。这是男人可以滥情滥交不负责任的黄金时期。


100多万年前

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体的自然分工逐渐使我们的先祖意识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于优生优育。从事狩猎、采集活动的中青年人与从事家务劳动和孩儿照管的老人之间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精力差别。性生活便出现了以辈份划分的界线。人类进入了长达近100万年的“血缘家族”时代——班辈婚或辈行婚。

班辈婚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人类与兽群的区别,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漫长文明历程由此起步。


1万年前 

石器时代晚期,新人阶段后期。人类正准备用“禁止乱伦”终结最后的蒙昧。那时,近亲间性交的混乱导致了婴儿成活率低、畸形儿和低能儿过多的恐怖现象。原始人对男女关系有了更严格的界定。母权的逐步确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变。不同部族间通婚了。种族外婚制,使我们的品种越来越优良,生产力飞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类开始形成对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抢婚”方式即将撕碎花花公子们的美梦。在欧洲大陆的部落里,当一个青年男子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劫得或拐得一个姑娘的时候﹐他们便轮流同她发生性关系;这一关过后,这个姑娘便被认为是那个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潜逃,被另一個男子捕获,她就成为后者的妻子,前者就丧失了他的夫权。男女关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虽然早在1万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万以上,可是相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交通不便使择偶的范围十分狭窄,近亲婚配的概率大约是50%。


4000年前

统治了人类社会5万年的母权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純生孩子延续种族的工具了。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义,世界上第一个妓女在巴比伦王国出现。数百万年后,这个角色仍在威胁着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一条奇怪的逻辑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当回婊子才能成为女人。每一个女孩在成为女人之前,必须去神殿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她坐着,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然后与她同卧,否则她是不准回家的。这种制度在闪族各支(巴比伦、菲尼基、叙利亚等)最为流行,由地中海岛移居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民族、希伯莱人、罗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规。


公元前5世纪

苏格拉底因他的哲学思想和泼妇老婆闻名于世,因此“娶到一个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个坏妻子,你会成为哲学家。”婚姻开始变成一个“问题”而困绕我们。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们对她们的丈夫拥有很大的权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个妻子,他必须向第一个妻子支付一笔罚金。金钱与婚姻关系扯上了关系。


公元前1世纪

罗马立法认定独裁者凯撒可以与任何他认定的女子交合为合法。他选中的女人很多,包括与他同列罗马“三雄”的庞贝与克拉苏的妻子。当凯撒见到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时,立刻被这个妖精迷倒,帮她夺取了王位。两人通过凯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为合法夫妻,并生下一子。特权保护男人可以多妻的时代到来了。


公元2—3世纪

在这个充满奢华与享乐的时代,基督徒们大力宣扬道德并且鼓励夫妻们在上帝的面前神圣地结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结婚仪式的主场。


公元3—4世纪

婆罗门教士Vat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同时代的修士乔维安(Jovian)因为宣称婚姻高于独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亵渎神明的异端邪说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会。然而,11年以后,敢于将快感视为生育行为之自然组成部分的圣奥古斯丁却被选为希波教区的主教。快感与婚姻的多重交战引得我们乐此不疲。


公元5世纪

宗教统治婚姻。在罗马帝国,几乎所有的婚礼都必须有神职人员的祝福;结婚成为教堂中的圣礼。等到进入下一个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通奸定为死罪,离婚也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纪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试图使人类的身体与神灵相通。通过性交仪式,人类的结合也成了神圣的宗教行为。在英格兰,血亲之间的婚姻被宣布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这段时间被称为中世纪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对女子的压迫惨烈到了让人恶心的地步。中世纪的男人还发明了各种辅助办法检测处女,没有通过体检的女人将受到严酷惩罚,鉴别处女的方法十分荒诞。匈牙利人为新娘验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让她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还有不少欧洲人则迷恋于数字的计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后,对女子的颈围进行测量,并认为如果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的粗。中世纪被捉住的有奸情的女子将被绑于高处,以火烧其臀部;也有人把这种女人赤裸着缚在马上游街示众。但男人是否处男却不必接受考验。


公元8世纪—10世纪

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成了统治者的特权。农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须供领主享用。初夜权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侣、祭司。人们对处女血心怀恐惧,所以要求找人帮自己“通关”。僧侣、祭司、地主等贵人,具有“神力”;而亲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则属勇于“捐躯”;至于由仆人、贱民来“开苞”,是这些人命不值钱,倒霉也没关系。除此以外,新郎还必须付给领主 “结婚税”,否则,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种恶习直到19世纪末才废除。


11世纪初

宫廷女官紫氏部写出了《源氏物语》。这是最早的也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描述了日本雅致而淫荡的宫廷婚姻生活。


11世纪

中世纪阿拉伯后宫集中了大量美女,横跨欧亚非3大陆的欧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欧雷沙德,其后宫有400名宠妾;到了第18代君主宠妾人数已发展到3400名。

中国的哲学家们开始将古老的阴阳符号解释为互补的而非对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圆称为“太极图”。中国人也从道与德的层面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论,女人要贤良,不妒并允许丈夫三妻四妾,在家从夫、夫死从子,守寡能为她们赢得贞节牌坊。


11世纪末—13世纪

11世纪末以后,西欧的吟游诗人创作了大量赞美骑士爱情的诗歌,并游走于各个宫廷,到处煽风点火。女人第一次拿过了男人的皮鞭,她们成为婚姻与情爱游戏的主角。


12世纪

埃莱亚诺先后当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个儿子做了英国国王,3个女儿嫁给了其他欧洲君主,她因此被称为“欧洲的祖母”。

“欧洲的祖母”把典雅爱情引进了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宫殿。埃莱亚诺及其女儿们甚至还创办了“爱的法庭”,裁决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爱情。确定了典雅爱情的31条原则。罗曼蒂克故事风靡一时,当时任何进入法国巴黎的外省骑士都可以轻易得到一本花都贵妇的花名册,详细记载着她们的地址、性格、爱好和容貌,供乡下青年选择。爱情成为贵族女人的一种时尚。女人教会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习惯。丈夫的情妇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对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纪

殉教圣徒马克西默提出:为忠于上帝,仅仅是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性欲。随后就有不少教徒挥刀自宫。另一些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自宫不算真本事,应该向性欲直接开战。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体相拥,努力学习柳下惠,努力从精神上阳痿。据说他们成功了。婚姻,在他们看来是可耻的。


1252年

20岁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国王,一旦吞并了奥地利后,他就解除了婚约。除了财产、领地,没有人期待婚姻能给彼此带来什么。由于非长子不能继承财产,那些失意的青年开始追逐有地产的女继承人。有钱的寡妇成了香饽饽。年轻小伙们娶了有地产的老寡妇,一旦老寡妇死去,小伙子(已经变成糟老头了)就可以娶年轻娇嫩的花姑娘;而老家伙一死,姑娘早变大妈,她还可以嫁给一个小伙子了,发扬第二春。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婚姻食物裢。


1477年

英格兰的玛吉丽·布鲁斯写下了有记载的最早的一张情人卡,希望未来的丈夫能够使她成为“人世间最幸福的主妇”并且不计较她贫乏的嫁妆。而多年以来,缺乏嫁妆使很多女性不得不进修道院当修女——那里成了淫荡窝。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视为“下贱的状态”、“淫欲的手段”,认为“婚姻是人类的软肋”。


16世纪

在美国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乐”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会丈夫和妻子们通过32种性交姿势保持婚姻的生机和快乐。与此同时,在德国,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内性行为。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性欲是人的本性,是难以压制的。因此,他说服一批修女离开修道院,并且帮助她们寻找丈夫。


16世纪初叶

亨利八世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麻烦。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决定跟凯萨琳王后离婚,但被罗马教庭拒绝了。亨利八世干脆跟教庭决裂,宣布自立山头,创立一个可以离婚的宗教。

新教在无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于新教的主张,早在16世纪20年代,英国的女性就获得了离婚的自由;而为了使女性免受过度辛劳,避孕和节制生育也成为新教流行的社会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缔造”现代美国外(他所驱逐的那些死活不肯离婚的顽固分子们乘“五月花”号到新大陆成立了美国——今天世界上离婚率最高也是在婚姻方面最为放荡的国家),他还是现代社会的第一个离婚者。他的离婚是真正从宗教意义上的彻底割离。永远不可离婚这个不可动摇的神话破灭了。


1553年

血腥玛丽即位。亨利八世用尽一生心血,想要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如愿以偿,但那个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杀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儿玛丽接管了王权,作为现代社会上第一桩离婚案的受害者,她展开了可怕的报复:恢复天主教的统治和中世纪的一切做法,对新教徒展开了残酷镇压,短短3年,她就在伦敦等地烧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关系破裂的夫妻以“不伤害孩子”为由不离婚。


1558年

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当政。她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女。当她25岁即位的时候,就成了欧洲未婚女人中最有价值的一位,总共有50多名君主向她求过婚。她把婚姻当成最宝贵的筹码,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每当英国需要某个国家的支持或缓和关系时,女王就开始放出消息,打算寻找意中人,让那些王公贵族忙活好久,耗费许多钱财,而女王却赢得了喘息之机。她统治英国45年,一手打造了“日不落”大不列颠王国。女人从此觉醒——原来用婚姻是可以征服男人、利用男人的。资本主义功利式的婚姻随着父女俩的不幸席卷了整个世界。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议妻子们称呼伴侣为“夫君”,而绝对不要称他们为“甜心、蜜糖、亲爱的、宝贝儿、我的最爱、小鸭子、小胖猪”之类。


公元17世纪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医发明了保险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肠。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全球的大事。该御医就凭这项发明获得了爵位,英国也从中赚取大量外汇。这个薄薄的小东西,给了女性享受性和偷情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规模减少红杏出墙掩人耳目。


1725年

齐亚科莫·卡萨诺瓦——天生的大众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记中,记录了他的上百个情妇(大部分是已婚妇女),其中能够叫上名字的就有116个。两个世纪后,“大众情人”和“梦中情人”是分开的不受谴责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轨对象。


1750年

随着未婚先孕情况的不断增加,新英格兰的一些市镇试图禁止“同宿”的习惯,即只要双方都穿着衣服或者中间有隔板相隔,相恋的一对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纪末,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性的权利辩护》一书中,第一次对限制性婚姻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18世纪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经能够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筹足嫁妆为止。欧洲劳工阶层的订婚通常经年累月,在这段时期,40%的劳工情侣选择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这在上层阶级是无法想像的。尽管教会严厉禁止,但这一现象不可遏止地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


1848年

《共产党宣言》诞生,文章中提到:资本主义制度,让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事实上,相当多的人会赞同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另一类似断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57年

拿破仑三世政府对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一书的发行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师的滔滔雄辯下、再加上舆论大众对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终拿破仑三世败诉。“潘金莲”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1870年

全球第一次离婚浪潮袭来。在离婚伴随着无处不在的迪斯科音乐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前100年,女权运动已经唤起女人追求自立、摆脱不幸婚姻的愿望。1870年到1900年间,美国的离婚率增长了6倍。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首演。该剧引发了一场震荡半个世纪的论战。论战到激烈时,漫画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与“惨遭蹂躏”的丈夫为题材大加讽刺。虽然易卜生已经习惯于遭到恶评,但是这次抗议的声音遍及整个欧洲,他大吃一惊。时至今日,娜拉已经成为女性觉醒的代名词,无论她出走还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试图从玩偶转为人类社会“正式公民”的挣扎。欧洲各国纷纷对女性的立法使娜拉们居然有权利背着丈夫向银行贷款,这在10年前,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88年8月

蒙娜.凯尔德在《西敏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婚姻革命的小文,结果引爆了闷罐中的英国。短短不到两个月內,报社收到27000封来信。从此,连最顽固保守的英国小说家也终于放弃了以结婚为小说的“快乐结局”。性与婚姻的阴暗面的揭露成为当时小说流行的元素。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恋者奥斯卡·王尔德在针对其“猥亵行为”进行的审判中说:“对于这种爱的名字,本世纪无人敢于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长男子对于一名年轻男子所产生的极其伟大的感情,就像大卫和乔纳森,就像柏拉图哲学理论的基础,就像你从米开朗琪罗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所发现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爱,既纯洁又完美。”


19世纪中期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即位。维多利亚时代充斥着中产阶级的道貌岸然。广告中出现的女式内衣都是折叠起来的,为的是不让人看到内裤的裆部。在做爱过程中,妻子们应该尽量表现得被动。即使感觉到欲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余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鸡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后来丘吉尔就被一个严肃的贵族女人纠正了他有失检点的口误。丘吉尔为了弥补过失,就给那个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说:“请把花别在你的‘白肉’上。”不过,性仍然通过色情文学逐步渗入公众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说。性开放使婚姻变得越来越难捉摸。


1903年

中国无锡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许配给当地一位姓裘的举人。女郎当时在上海一所女子学堂当教师,临近举行婚礼时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愿,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万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她语气坚定,道理充足,裘举人也通情达理,双方便解除了婚约。这在当时报纸上引起大讨论,时人称之为中国“女权主义之发端。”


1927年12月1日

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昆山路景林堂宋宅举行基督教徒的结婚仪式,接着又到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中国最传统味道的婚礼。有人统计,蒋、宋在上海结婚,花费达数百万元。上海三家英文报纸的报道是: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显赫的结婚仪式。上海一家报纸的标题是:“中美合作”(蒋中正和宋美龄)则点明了这场婚姻的实质。宋氏三姐妹将国事变做家事,3个女子左右了中国半个世纪的政局,她们用婚姻改造了中国的命运。


1931年10月

溥仪和文绣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离婚理由为两人结婚9年竟从未有过性生活。此事成为当时爆炸性新闻,报纸用的标题净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离婚”等,而“离婚的5个条件”中的最后一条:“经双方协商,文绣离婚后不准再嫁人”。


1944年

钱钟书开始写作《围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过得非常狼狈,婚姻渐渐变成闹剧。“围城”成为婚姻的经典寓意: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1950年8月8日

周恩来与邓颖超结婚25周年纪念合影。这对夫妻的爱情被看成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完美体现。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场,鼓动男人们“享受女性必须提供的快乐,而不必涉及感情”,当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国出现了“交换性伴侣”的狂潮,美国则出版了《花花公子》,阴毛在安东尼奥尼的电影《爆发》中首次暴露在银幕之上,为女人提供的阴茎形状的塑料震动器也在大城市的药店橱窗摆放在最显要位置上热销。一股让宗教人士绝望的性海啸了大西洋的东岸和西岸。性成为一种抗议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们纷纷喊出了“要做爱,不要作战”的口号。性主题绝决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恋交友节目《The Dating Game》成为黄金时段的热门节目。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废除所有禁止种族间通婚的法律。


1966—1976年

中国“文革”期间出现了中国第二次离婚高潮,离婚人数高达180多万对。中国其余两次“离婚潮”分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在以色列和美国出现了群居公社,男女发生关系生了孩子,但这个孩子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的,他们就选举出一个委员会来抚养这个孩子。可惜乌托邦性试验的结果表明:血缘的认同对儿童成长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长和文明的延续,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离婚浪潮。离婚率在美国就上升到了50%,用这个数字来预测,今天结婚的人将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国台湾著名电视栏目《非常男女》开播。至今现场速配成功500多对,其最终缔结连理的不到40对。两年后,上海《相约星期六》开播,出场嘉宾300多人,谈婚论嫁者没有一对;1998年7月湖南卫视《玫瑰之约》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宾300多人,真正相约牵手的也就10几对。《Town &Country》杂志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以婚礼为主题的网站。


1998年 5月

记者安顿的《绝对隐私——当代中国人情感口述实录》出版,成为畅销书。中国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至今

各种大型相亲节目成为各大电视频道和网站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




本文转自新经典 ID: Thinkingdom

文字整理自TED-ed《婚姻的历史》Alex Gendler / vianet

图片来自Augenblick Stu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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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水三千,取一瓢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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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脚下路 抒胸中臆 心身谐调 丝丝灵动思路新 随心所愿的日子自成蹊

版权归属译作出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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