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 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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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
吉法学会字〔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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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
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市(州)法学会,省直政法各部门,省内各法律院校、科研单位: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吉、黑、内蒙古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内蒙古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拟于2017年8月下旬或9月初在内蒙古阿尔山市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论坛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题: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
分论题:
1、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社会稳定工作问题研究;
2、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研究;
3、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政法工作问题研究;
4、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新型犯罪问题研究;
5、大数据云计算发展背景下公共治理方式创新研究。
二、文章征集
1、征文时间。自即日起,各单位按照征文要求,分别组织本单位、本地区的征文活动,为做好我省征文的组织推荐工作,请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将文章报送至省法学会研究部。
2、论文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论文认真把关,确保论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研讨的质量水平。
3、论文要求。本届论坛征集的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与调研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
(2)标注。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评奖事项
1、奖项设置。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本次评奖采用“初评—终评”方式,省法学会负责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初评,并按照15%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匿名评审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选要求。按照奖项设置和评奖标准严把论文质量关,确保论文政治方向正确,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践指导意义。
3、评选标准。获奖论文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成果。
一等奖: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重大创新和重大影响,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二等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等奖: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优秀奖: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奖励方式。以论坛组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获奖论文表彰决定;颁发论文获奖证书并加盖区域论坛组委会印章;一等奖论文直接入选“七大区域论坛”论文集(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出版);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论文由内蒙古法学会结集出版论文集。
请各部门单位、各研究会对本次活动予以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力争选送高质量文章参加论坛。
联 系 人:省法学会研究部 刘欣慰
联系电话:0431-82781923(兼传真)
邮 箱:jlfxh@126.com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9楼
吉林省法学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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