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贸大法学院成功举办《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采矿、农业和工程设备议定书》座谈会
来源: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18年1月19日上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宁远楼成功组织召开《开普敦公约--采矿、农业和工程设备议定书》(以下简称“《MAC议定书》”)座谈会。来自商务部、外交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天津市东疆区的政府机构代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国银租赁、江苏金租等金融机构代表,国家机械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工作委员会等行业协会代表,徐工集团、中国中铁下属子公司等生产商代表,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以及对外经贸大学专职研究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等40余位嘉宾参会。本次座谈会系商务部条法司委托项目《MAC议定书研究》的项目座谈会,旨在通过与MAC设备的生产、使用和融资企业座谈,了解我国相关产业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参与《MAC议定书》的制定和谈判提供实践支撑。
(会议现场)
《MAC议定书研究》项目研究团队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执行理事会成员(2014-2018)、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石静霞教授担任负责人,并吸收了富有实践经验的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
本次座谈会由我院院长助理王乐兵助理教授主持。石静霞院长和商务部条法司流通法律处刘红处长分别致辞,介绍了《MAC议定书》制定的历史背景、相关工作进展和本次座谈会的目的。
(石静霞院长、刘红处长分别致辞)
随后,参加《MAC议定书》制定和谈判的三位代表围绕着《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MAC议定书》向与会嘉宾进行了详细介绍。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流通法律处刘克毅副处长就《MAC议定书》相关工作进展和我方主要关注进行了详细介绍;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稚萍律师结合《开普敦公约》及相关议定书的制定过程,提出了积极、有效地参与设备融资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性,并提出应以科学的专业精神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王乐兵助理教授就《MAC议定书》的主要制度和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着重介绍了该议定书所适用的范围、跨境破产救济和国际登记处的重要性,鼓励我国企业积极献言献策、参与该议定书的制定。
(刘克毅副处长、张稚萍律师、王乐兵助理教授发言)
企业讨论环节分为上下两场。第一场讨论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梁清华教授主持,集中在《MAC议定书》对用户行业及设备生产企业的影响两部分议题,农业部国际合作司林新杰副处长、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外经专员袁丽、中铁工业国际部副部长姚远、国家机械工业联合会主管周卫珺等作了精彩发言。
第二场讨论由刘克毅副处长主持,包括《MAC议定书》降低设备融资成本和保险费的可行性及深入参与议定书制定的相关考虑两部分议题。中国银行总行公司金融部结构化融资高级经理范恩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工作委员会刘开利副会长等专家参与发言。与会代表就《MAC议定书》的相关问题讨论深入,比较全面的汇报了我国MAC设备相关产业的情况,并结合产业情况提出了自身的制度关切,为课题组提供了丰富的产业信息,对《MAC议定书》相关内容提出了建议。
刘红处长总结认为:通过本次会议的讨论,大家对很多实务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成效显著。希冀相关部门及行业积极参与《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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