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国际班”培养方案
(2018年5月25日修订稿)
为落实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完成教育部“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任务,培养符合法治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涉外型法律人才,并为高层次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生源,法学院获得大学外语部的鼎力支持,在法学院本科学生中开设“卓越法律人才国际班”(以下简称“国际班”)。为保证国际班人才培养目的实现,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路径
本方案以南京大学“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依托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大学外语部教学改革思路制定。
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规模
法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国际班的招生工作,在每年分流进入法学院学习的本科学生中招收20-25名左右学生组成国际班。
招生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加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英语水平、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等综合素养。
外国留学生、其他专业学生选修或旁听国际班课程,需事先获得任课老师同意,并遵守课堂纪律,服从考核安排。
三、毕业条件
国际班学生的课程包括法学专业学习和强化英语学习。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各类通识通修课程和专业课程,同时完整修读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英语课程,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四、英语课程
国际班英语课程包括综合英语、专业双语课程和全英语专业课程。
1.综合英语包括阅读、写作、翻译和视听说。其中阅读课包括批判性阅读(critical reading)和内容依托型阅读(content-based),通过对中国和英语语言国家历史、文化、传统、法律及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与研究,提供实际使用英语的机会,培养学生良好的英语语言学习习惯,同时提高其主动学习、多维度思考能力。
2.英语专业课程,原则上法学院教师和大外部教师各自承担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情况形成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
3.外籍教师英语专业课程,外籍教师全部用英语讲授,并使用英语教材,学生用英语完成作业和考试。
英语课程教学计划
注:国际班学生修读英语专业课程的,不必修读普通班对应的专业课程。国际班英语课程因任课老师出国、调离等原因不能在教学计划周期内正常开设的,国际班学生则需跨年级修读相应的英文课程,如果跨年度修读不可行,可修读普通班对应的专业课程。
五、鼓励政策
1.根据法学院的情况,资助优秀学生暑期学校期间境外实习、交流。经费从“法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经费中支出。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保送中美中心、本院法学硕士、法本法硕攻读研究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法学院与境外大学交换学生项目学习(一般在三年级)。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各类交换学生项目竞争。
5.同等条件下,优选推荐获得出国留学基金资助。
六、学生责任与退出机制
1.国际班证书的取得,需要修读所有英文的必修课、大外部开设的国际班全部课程。
2.代表法学院参加英语类专业比赛,如“贸仲杯”模拟仲裁庭国际比赛、“吉赛普”国际法庭比赛等。
3. 学生应坚持完成英语强化学习,原则上不得退出。确有特殊原因者,退出申请需经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全体委员批准。
4.第二学年结束时,以法学专业课和英语课计算平均学分绩排序,排在最后两名者可以向法学院教学委员会申请退出。
七、学习经历证明文件
对符合本方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法学院将颁发《南京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国际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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