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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启事&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2018年度研究课题招标

学术之路 2021-03-08

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九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启事


一、征文活动面向对象

征文活动面向中国国内(含台港澳)高校法律院系在读学生,高校法律院系及各研究机构在读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题目自拟,主题不限,但内容限于法律史学领域,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制史、中外法律文化史、中外法律社会史等法律史学领域。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在观点、材料、方法上富有创造性,能够在法律史领域内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智慧。

2、体裁以议论文形式,叙述清晰,说理透彻。

3、作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出版过,并不得在正式学术会议上宣读过。

4、注释体例规范,以《法学研究》所列注释例为准。

5、作品字数在10000~15000左右,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投稿方式

征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投稿电子信箱:lawchen1978@163.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陈煜收, 邮编:100088。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10-64912893。

五、征文截止日期:2019年1月10日。

六、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创造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为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为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为人民币2000元,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结集出版。


详见: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九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启事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会议通知


二、年会召开时间

2018年9月22-23日上午,会期一天半。2018年9月21日全天报到,9月23日中午时分结束。


三、参会人员与要求

1.本届年会的参会人员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的理事;提交年会论文的学会会员和会议代表;有关方面的代表和嘉宾。 

2.理事,依照学会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在本届任期内参加年会不少于两次。

3.理事,应全程参加年会的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提前离会。


四、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新时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理念与路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发展与完善”。会议将集中围绕该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着重探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商事法治命题,具体又集中在五个分论题:

1.公司法修订的制度面向 

2.非公司制企业法的法治发展与完善

3.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等商个人的法治发展与完善

4.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中的法治问题

5.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五、年会论文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尽量控制在15,000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超过15,000字篇幅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否则,承办方自主决定放入论文集与否。

2.参会者须于2018年9月10日(教师节)24:00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邮箱ncushangfa@163.com。会议承办方也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2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3.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成册,论文格式请统一为《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六、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加评奖。

4.在读的硕士生、博士生(有在职职务的除外)为唯一作者的,不参加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其与导师的合作作品,可以参评,但导师年龄超过45周岁的,也不参评。

5.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获得相应奖金。

6.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七、年会报名与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届年会者,需于2018年8月2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传真方式报送给南昌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逾期回复的,可能无法保证集中在会议主会场所在宾馆内安排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详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会议通知


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2018年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作为专门从事网络法治研究并推动网络法学科建设的智库型研究机构、国家网信办第一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为整合研究力量、凝聚研究队伍、形成研究合力,拟以“网络强国的法治保障”为主题,面向全国网络法治研究的学者团队进行课题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网络强国战略的理论内涵与法治路径研究

2.网络空间主体结构及其法律地位研究

3.网络空间新型权利及其保障研究

4.新型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及其制度回应研究

5.网络产业发展壮大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6.网络领域核心技术突破的法律保障研究

7.网络空间犯罪的法律治理研究

8.网络主权与国家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研究

9.网络空间治理国际合作与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的法治保障研究

10.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体制完善与能力提升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建议申请人按以上课题进行申报,符合本次招标主题且特别优秀的自拟选题也可以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对投标课题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请者能够组织具备实际研究能力的课题组团队,申请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研究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经费支持

1.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针对每项课题支持研究经费3万元,实际经费根据课题组申请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2.课题经费的拨付进度为:课题立项并完成开题后拨付1万元,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1万元,结题并提交正式研究成果后拨付剩余1万元。

3.课题经费根据武汉大学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以合理形式进行安排。


四、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8个月,自课题委托结果公示之日起算。

2.课题结题时应向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提交不少于4万字的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研究报告著作权归课题委托方享有,委托方有权将课题成果结集出版。

3.课题申请人应参加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和结题评审,承诺在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以“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为作者单位。

4.课题申请人应保证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五、申报方式

1.申请人可填写《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2018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表》,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uankang@whu.edu.cn,并将纸质版一式4份快递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武汉大学法学院420室,收件人:袁康,电话:15327458061。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以纸质材料送达日期为准。


详见: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2018年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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