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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学术之路 2021-09-16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拟招生专业

全日制招生计划

法学理论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

刑法学

1

民商法学

1

诉讼法学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

国际法学

4

公共政策与法律

2

 

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2.各项考核内容及要求:

1)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实践技能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2)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外国语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3)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详情请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3)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举止、表达及礼仪等方面的考核。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五、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时间:4月18日(周四)下午13:30-14:30

      4月19日(周五)上午8:30-9:20

地点:法学院225办公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所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往届考生的本科、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硕士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

8.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

 

注1:思想政治考核表

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思想政治考核表(模板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附件栏),资格审核时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上交。非应届考生由单位签字盖章(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签字盖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的党团委签字盖章。

注2:缴费

请所有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核前登陆招生管理平台缴纳复试费。

注3:PPT拷贝

资格审核后,请将本人准备的汇报PPT存放至U盘中,现场拷贝至学院研秘老师处(225办公室),PPT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

 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六、复试安排

1.外国语考核(英语笔试)

4月19日 上午10:00-10:30,法学院204教室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4月19日 上午10:30-10:45,法学院204教室

3.业务考核(面试)

一组:

4月19日下午13:30  法学院407教室

二组:

4月19日下午13:30  法学院204教室

 

七、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根据导师可以招生的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录取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要求核算复试结果,并在学院张贴栏(225办公室门口)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本方案由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763,联系人:姜老师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16日

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南京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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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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