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拟招生专业 | 全日制招生计划 |
法学理论 | 2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刑法学 | 1 |
民商法学 | 1 |
诉讼法学 | 1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 |
国际法学 | 4 |
公共政策与法律 | 2 |
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2.各项考核内容及要求:
1)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实践技能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2)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外国语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3)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详情请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3)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举止、表达及礼仪等方面的考核。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五、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时间:4月18日(周四)下午13:30-14:30
4月19日(周五)上午8:30-9:20
地点:法学院225办公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所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往届考生的本科、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硕士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
8.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
注1:思想政治考核表
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思想政治考核表(模板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附件栏),资格审核时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上交。非应届考生由单位签字盖章(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签字盖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的党团委签字盖章。
注2:缴费
请所有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核前登陆招生管理平台缴纳复试费。
注3:PPT拷贝
资格审核后,请将本人准备的汇报PPT存放至U盘中,现场拷贝至学院研秘老师处(225办公室),PPT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
六、复试安排
1.外国语考核(英语笔试)
4月19日 上午10:00-10:30,法学院204教室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4月19日 上午10:30-10:45,法学院204教室
3.业务考核(面试)
一组:
4月19日下午13:30 法学院407教室
二组:
4月19日下午13:30 法学院204教室
七、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根据导师可以招生的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录取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要求核算复试结果,并在学院张贴栏(225办公室门口)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本方案由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763,联系人:姜老师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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