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含硕博)复试通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及复试通知,2019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复试有关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采用面试方式。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为主。
二、复试准备材料:
1、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带齐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要求者,不能复试录取。
2、复试考生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二份,考生需在其中一份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写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三、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博士联系人:洪树湘老师
联系电话84115890、39332874
法律硕士联系人:佘泽敏老师
联系电话:84115891
四、复试名单及安排
组别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名称 | 报考导师姓名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时间、地点 |
博士组 | 涂 藤 | 民商法学 | 李 扬 | 266 | 时间:2019年6月4日(周二)上午10:00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法学院401室 |
硕士组 | 巫佩瑄 | 国际法学 | 导师组 | 243 | |
常孝雯 | 法律(非法学) | 导师组 | 324 | ||
黄锦超 | 法律(法学) | 导师组 | 304 | ||
黄子毅 | 法律(法学) | 导师组 | 322 |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法学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law.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2.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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