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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2016-2019年的秘密:材料摘录(二)

赵广开 学术之路 2021-09-17

可以说出来的理由为:很多资料如果不能及时发布,也许将失去价值,就像一篇论文写好后如果一直放在电脑里,那这篇论文的版权可能很快就不是你了。

不可以说出来的理由:电脑太卡了,占地方;阅读量降低了,没意思;连续发了40天每天40多篇图文,疲惫了;也许还有其他目的。

由于历史资料繁多杂乱以及不知类似文章会引发怎样的反响,因此这样的短文可能会更新很多篇,也可能戛然而止。如果你不想看到刊载这样的短文,欢迎投稿(邮箱:1546783467@qq.com)让学术之路没有机会推送这样的图文信息。

这个时代你说个人有隐私吗?我们该放弃什么?我们又可以获得什么?历史的长河中,如何处理一些历史瞬间。什么是合适的共享?我们又如何评判自我?等等疑问均需要一些证据作为支撑吧。有人喜欢,有人反对,我们总想活出自己,可是又不知道也不愿意去面对真实的自己。毫无疑问我是一个有点个性的人。

我预估时代、个人将发生一场重大的变革,愿解密一些历史瞬间能够让自己轻松一些,少一些抱怨,少一些无聊的猜测,定格历史瞬间,当下的我们已经可以作为后人评判过往的自己。你好,过去,再见;你好,明天,我来了。

一些历史瞬间可以从当时、现在、将来等多个视角进行观察评判,也许彼此的难过、委屈、懊恼就是当下、未来的欣喜、释怀与庆幸。谁知哪一瞬间是命运眷顾你呢?

有人问你在干嘛?为何还有无谓的坚持?无法回答,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在很多时候我是幸运的,也许我只是想共享这份幸运。

文章本无主题,只是一些杂乱的记忆,只不过我们赋予了其主题,一切好像从此有了意义。

一切推送本无目的,只不过读者赋予了其意义,争议也罢,无人问津也罢,这就是回响。

英语考试是很多学子的痛

2018、2019年只有未通过,没有成绩


当时博士报名其他证明材料明细

学习经历
2010.09-2014.06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专业
2014.09-2017.06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
2016.02.22-2016.06.08 清华大学法学院旁听
成果与证明
附有下述证明材料复印件
1.本科阶段主持一项主题为《中原经济区背景下郑汴城郊失地农民及其子女生存现状调查研究》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发表非法学类论文三篇;荣获第十一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2.研究生阶段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发表《金融刑事法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研究》一文。
3.完成《刑民交叉实体问题论纲》一文,未发表尚在修订完善中。


当时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与论文目录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
 
摘要:非法集资案件是近年来持续高发、频发的一种案件类型,具有涉及面广,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其处置工作往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当今中国行政协调在案件的处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非法集资案件往往牵涉众多法律关系,需要动用刑事、行政、民事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置,进而产生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等多种案件的交织处理,易引发刑民交叉问题的争议。刑民交叉实体问题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中体现表现为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非法集资行为性质认定的相互影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承担的竞合以及刑民救济的差异与联系。具体而言,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包括非法集资行为的构成、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特征与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非法集资行为性质认定的相互影响包括整体行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对具体民事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定性的约束力,还包括行政机关的性质定性对刑民事定性的参考价值;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承担的竞合集中体现在一事不再理、一事不再罚原则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呈现与变异,还包括刑民事具体责任形式之间关系;刑民救济的差异与联系包括刑事与民事救济的范围、途径、方法之间的异同与刑民事案件已作出判决的撤销。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妥善处置离不开程序的保障与证据的支持,由于我国刑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证明主体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司法中刑民事定性的进一步混乱与模糊;而刑民交叉问题处置的不同程序设定又影响涉案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的不同程序选择也影响着实体法律关系的理顺,因此必须附带探究一下刑民交叉处置程序的理念与具体原则问题。
综上,本文的研究路径为:首先,通过前言简单阐明非法集资案件的危害、发案规律、特征与司法处理模式等背景知识,并进而总结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疑难问题与问题症结点,阐明研究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意义与现有研究的不足及需要完善的方面,并表明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其次,在本文的第一大部分集中分析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一般理论,具体包括刑民交叉的概念、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的范围、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的集中体现与拟采用的具体分析思路。再次,在本文的第二大部分具体研究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不法论的问题,具体包括非法集资行为的构成、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特征与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等非法集资的认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即非法集资中的罪与非罪,非法集资刑民事不法的违法阻却事由。从次,本文的第三大部分集中探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刑民交叉责任论,具体包括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非法集资中的责任形态与非法集资案件中合同的效力三个主要问题。显然本部分所指的责任论包含有责与责任承担两方面的内容,其中有责部分主要分析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这个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核心争议点,而非法集资行为与具体民事行为的故意、过失等责任形态问题则在非法集资中的责任形态中探讨,在非法集资中合同的效力部分探讨了刑事案件的定性对具体民事合同效力的影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定性的约束力以及具体刑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联系。最后,本文的第四大部分聚焦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救济论,具体研究刑民救济的范围、救济的途径与程序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并分析研究具体救济方式与裁判的改判、撤销等处置问题。另外,本文第五部分还研究了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问题,具体包括解决原则与解决方法两部分,其中前者主要探讨刑民交叉实体问题处置与程序保障之间的原则关系,而解决方法主要是聚集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事举证责任的差异及对当事人权益带来的影响,探究符合非法集资案件特色的刑民交叉举证责任等实际问题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刑民交叉;非法占有目的;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目录
摘要
关键词
绪论
第一章 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一般理论
一、刑民交叉的概念
二、刑民交叉实体问题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体现
第二章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不法论
一、非法集资的认定
二、非法集资中的罪与非罪
三、非法集资中的违法阻却事由
第三章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责任论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二、非法集资中的责任形态
三、非法集资中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救济论
一、非法集资中刑事与民事救济范围
二、非法集资中刑事与民事救济方式
三、非法集资中刑民救济程序
 
第五章 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原则
二、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推荐信部分内容:

通过两年多的接触我发现该生平时活跃,积极乐观,乐于分享,喜欢读书。在为人处事方面属于那种正直公正的人,特别符合刑事法所追求的目标。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其对自己严格要求,善于包容他人,勇于承担责任。据了解该生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深得老师与同学们的喜爱。

在学习与研究上,该生拥有可观的图书收藏,学术视野开阔,基础知识扎实。其在上我的《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课时,认真负责,仔细专研,课上课下积极的与老师、同学进行学术交流,指出他人的不足,虚心请教自己不知道的问题,足见其严谨的求学态度与扎实的学风。另外其还积极的参与我主持课题的前期调研与数据整理工作,通过一份份认真编写的资料可以反映其踏实认真的态度。

在学术研究上其坚持对事不对人的态度,积极的开展学术争鸣,懂得有舍必有得得道理。在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过程中其认真负责的解答老师们提出的各种疑问,仔细认真的记录老师们提出的建议,答辩后其又就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进行了详细完善,足见其严谨的求学态度。另外经常听同学说其又去北京旁听学术会议了,足见其求学之心切。

在外语学习上,据他的辅导员说,该生顺利的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各方面都较强。

在知识结构方面,他们2014级研究生学习了中国刑法、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诉讼法、法社会学等课程,知识结构合理,符合一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而且其成绩优异。在研究生复试时我通过其本科阶段所获的众多荣誉证书知道其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掌握的比较牢固,较早就经历了学术训练。其于本科三年级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也是其学习水平的一种证明。

在科研方面,其跟随其导师专注于金融刑法方面的研究,硕士毕业论文又选定《非法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这一具有理论深度与实践意义的选题,足见其研究能力较强,也表现出对学术的不懈追求与学术自信。据其本人介绍目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为一篇,这方面其有待加强。

从培养潜力上来说,其是他们这一级最早确定考博的一名学生,从入学时就广泛的阅读,脚踏实地的进行学术训练,基础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对学术问题较敏感,具有专研精神,是一名可塑造的人才。据其师妹反映,他经常与她们就学习上的问题进行学术探讨,给予她们很大的帮助。我通过与其交流我获知其博士阶段想就刑民交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我认为他从本科到博士专注于一个课题的研究是难能可贵的。而且该生经常就博士入学考试备考与博士规划向我请教,我认为其对博士具有深入的了解,具有明确的学术规划。我大力推荐该生攻读博士学位,也希望贵院接纳,我想通过博士的学习,该生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学术新秀。

考试时间冲突缺考

2017年人大的材料审核

可惜复试要85分才能进

以后两年报考都停留在交钱之前

六级成绩单


2017年毕业时只试了一个单位的招聘


我对所报单位和岗位的认识
一、我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的认识
2016年,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更名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担中国法学会申报国家法治高端智库的实体性工作。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担中国法学会直属专门研究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办事机构,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等职能,是法学数据、理论信息的统计中心,是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论坛的常设机构,是中国法学会博士后工作站待建管理机构,是中国法学会内部的支援机动部队,承担着中国法学创新讲坛、金杜明德法治沙龙、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等活动的承办工作。同时也承担着中国法学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特色数据库的建设和法治信息的采编工作,以及服务学会机关工作。我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的了解始于中国法学创新网,进而了解到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所组织与承办的各大型学术论坛,深深的为其在服务法学会及法学科研工作者、学生、法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做的重要贡献而吸引。在中共中央确立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在互联网的普及与快速发展条件下,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得社会影响力与服务工作将得到显著提升,我非常希望加入这支优秀的队伍。
二、我对研究一处专业技术岗的认识
据了解,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下设办公室、研究一处、研究二处、研究三处、信息一处、信息二处;内设中国法学会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结合对研究一处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法学研究所是一个团结共进团队的认识,我认为研究一处专业技术岗的职责主要包括承担中国法学会党组交办课题和中央部门委托课题等的研究和组织研究工作,研究与筹备组织部分学术沙龙、学术论坛活动与课题,承担部分内刊的采编工作,负责中国法学创新网部分栏目的日常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以及研究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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