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
2.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和拟录取等工作。
3.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1,需附全套申请及考核材料,全部用A4纸张印制),寄(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包括: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2份(均须专家本人签字,且提供其职称复印件各1份);
(3)体格检查表1份(市级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可使用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5)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本人签名的科研经历简介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8)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寄送材料无需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9日前。
报名、资格和考核环节,按招生专业进行。导师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申请专业的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并于12月1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名单。
五、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30日前。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学院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2020年1月3日前,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8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录取名单。
2020年3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档函。4月底前,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iprcn.com/index.aspx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8386706。
3. 学院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吉老师,88386740。
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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