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申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调整方案
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对《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调整,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试资格审查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接受检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一)须提交的电子材料
以下材料在初审时已提交过的无需再次提交,如有需要补充提交材料的,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按照下列顺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752813752@qq.com。文件统一命名: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如“法学理论+王某+12345678901”。
1.身份证(香港、澳门考生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提交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外语证书;
4.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5.考生本人参与模拟演练时确认已读并手写签字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告知书(2020博士版)》(港澳台学生无需提交告知书)。
(二)须寄送的纸质材料
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以下纸质材料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办公室,黄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2185891。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港澳台生无需提交此份材料);
2.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考核形式
我院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不进行笔试测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查看《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学生随会参会指南》。
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二)复试考核时间
1.考前模拟演练时间:2020年6月9日星期二。模拟演练时,考生进行《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告知书(2020博士版)》宣读、签订录像。考生提前准备1份纸质版《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告知书(2020博士版)》和1只黑色签字笔;
2.复试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具体复试安排将于复试前陆续通知。
注:考生都需参加“模拟演练”、“复试”,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分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列入考核总分)、外语考核(占考核总分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分90%)。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考核
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考核形式通过面试现场随机问答进行。外语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10%。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范围以报考专业为限。专业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90%。
专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质(占考核总分50%):对考生的总体情况(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专业基础(占考核总分40%):对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四、录取
1.依照复试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结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注: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3.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五、联系方式
复试工作秘书:黄老师,0592-2185891;Email:752813752@qq.com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1:胡老师,18959280908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2:薛老师,15080061086
六、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七、本实施方案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0年 5月
附:
1.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doc
2.学生随会参会指南.docx
3.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4.告知书(2020博士版).doc
5.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扩招!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福州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别初审合格名单公布的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波大学信息科学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近1900名考生!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非申请考核制”学院博士生外语初试考场安排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考试指南
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相关日程安排的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定向招考)网络远程考核须知
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安排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