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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学术之路 2021-09-17
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JENNIFER JEAN RACE同学(凯原法学院,学术硕士专业,班号:B1819095 ,学号118190990021 ):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习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进行临时暂缓注册手续”,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0年11月24日之前与纳入关联联系,处理相关程序,如您进行的学术成员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预定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进行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完成临时暂缓注册手续”的事实依据: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 )第十六条“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进行临时暂缓注册手续”,该生自2020年9月5日起未注册也未展开临时缓和注册程序。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凯原法学院102会议室;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 :00-12 :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1-6293 4433 ;邮箱:zxy0210xx@sjtu.edu.cn
袁老师 电话:021-6293 4320 ;邮箱:sjtulaw_gra @ sjtu.edu.cn
                  
凯原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亲爱的JENNIFER JEAN RACE (法学凯原学校,在法学硕士,类ID主修:B1819095,学号:118190990021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0条(教育部令,中国,第41号)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规定》第43条第5项[2020] 43号),关于终止学生身份,“该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您的学生身份将被终止,并要求您退出大学。请联系以下联系人并完成必要的步骤。如果您对此要求有任何异议,请在以下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出相关事实,借口和证据。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您的反馈,
您基于以下事实而被要求退出大学: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条例(HJY 〔2020 〕43号)第16条:“学生既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上述学生(JENNIFER JEAN)自2020年9月5日起,RACE)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
上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00 – 12:00。
地点:高关法学院里高关法学院大楼102室
 
联系人:
姓名:周女士;电话:021-6293 4433 ;电子邮件:zxy0210xx@sjtu.edu.cn
袁小姐;联系电话:021-6293 4340 ;电邮:sjtulaw_gra@163.com
 
高关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NEGIN AJAM同学(凯原法学院,学术型博士专业,班号A1719092 ,学号017190990005 ):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习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进行临时暂缓注册手续”,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0年11月24日之前与纳入关联联系,处理相关程序,如您进行的学术成员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预定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进行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完成临时暂缓注册手续”的事实依据: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 )第十六条“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进行临时暂缓注册手续”,该生自2020年9月5日起未注册也未展开临时缓和注册程序。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凯原法学院102会议室;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 :00-12 :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1-6293 4433 ;邮箱:zxy0210xx@sjtu.edu.cn
袁老师 电话:021-6293 4320 ;邮箱:sjtulaw_gra @ sjtu.edu.cn
                  
凯原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尊敬的NEGIN AJAM (高光法学院,SJD主修,课程ID:A1719092,学生ID:017190990005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0条(教育部令,中国,第41号)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规定》第43条第5项[2020] 43号),关于终止学生身份,“该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您的学生身份将被终止,并要求您退出大学。请联系以下联系人并完成必要的步骤。如果您对此要求有任何异议,请在以下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出相关事实,借口和证据。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您的反馈,
您基于以下事实而被要求退出大学: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条例(HJY 〔2020 〕43号)第16条:“学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上述学生(NEGIN AJAM )自2020年9月5日起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
上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00 – 12:00。
地点:高关法学院里高关法学院大楼102室
 
联系人:
姓名:周女士;电话:021-6293 4433 ;电子邮件:zxy0210xx@sjtu.edu.cn
 袁小姐;联系电话:021-6293 4340 ;电邮:sjtulaw_gra@163.com
 
高关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ROYAL SENG同学(凯原法学院,学术硕士专业,班号B1619095 ,学号116190990015 ):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习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以及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完成暂缓注册程序”,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0年11月24日之前与关联联系联系,进行相关处理,如您提出的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指定时间和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认为您进行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完成临时暂缓注册手续”的事实依据: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 〕43 )第十六条“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进行临时暂缓注册手续”,Royal Seng同学自2020年9月5日起未注册也未制定临时暂缓注册程序。
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19 〕72号)第二十条“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一般可延长1年”,Royal Seng同学的基本学制每年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3.5年,在规定年限内均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凯原法学院102会议室;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 :00-12 :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1-6293 4433 ;邮箱:zxy0210xx@sjtu.edu.cn
                   袁老师 电话:021-6293 4320 ;邮箱:sjtulaw_gra @ sjtu.edu.cn
 
凯原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亲爱的ROYAL SENG (法学凯原学校,在法学硕士,类ID主修:B1619095,学号:116190990015 ),
您的学生身份将被终止,并要求您退出大学。请联系以下联系人并完成必要的步骤。如果您对此要求有任何异议,请在以下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出相关事实,借口和证据。如果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您的反馈,您将被视为不反对退出大学的请求。
您基于以下事实而被要求退出大学: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条例(HJY [2020] 43号)第16条:“该学生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上述学生(皇家盛) )自2020年9月5日起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注册,也未申请延期注册。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条例(HJY [2019] 72号)第20条,上述学生(ROYAL SENG)的学习时间最长,但未能完成培训计划中指定的所有课程。
上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00 – 12:00。
地点:高关法学院里高关法学院大楼102室
 
联系人:
姓名:周女士;电话:021-6293 4433 ;电子邮件:zxy0210xx@sjtu.edu.cn
袁小姐;联系电话:021-6293 4340 ;电邮:sjtulaw_gra@163.com
 
高关法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青少年法治研究》征稿启事
鄂渝第二届法学专业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正式通知
第九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议程
全国法科学生未来法治论坛发言议程
关于召开第二届“长江竞争论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知识产权学术年会的通知 (第二轮)
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法考客观题通过率高达76%!
呼伦贝尔学院法学院2020年法考首战告捷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99号建议的答复
首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1-6期目录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0年年会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熊秋红教授线上做客南开法学院主讲“刑事诉讼第四范式纵横谈”

《国防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司法部2020年度拟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公示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上线

中国政法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揭牌仪式举行

科学规范导师指导行为 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0年年会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辽宁省卓越法治人才研究生创新论文大赛”的通知

第九届青年法史论坛会议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10篇法律硕士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教育部公示,21所新高校来了!

2020京师法学青年学者线上论坛报名开启

中央财经大学成功举办《新修改专利法的理解与适用》主题研讨会

招聘!佛山检察拍了拍你,并说“来吧,检察人!”

国知局: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0日

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
江苏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理论研讨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法律信息检索素养提升系列课程,免费观看学习
第四届“天欣杯”中国裁判文书大赛案例材料补正公示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课题委员会委员名单发布

《中国民族法学研究概览(2008-2018)》一书出版

28+人!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相关事项问答
第五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评选征文公告
正式启动!教育部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时间点

湖南省教育厅查出32篇不合格、10篇问题硕士论文!通报来了!

第1-4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获奖名单

过儿来了!180+
最高检聘任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 首设荣誉专家咨询委员(附全名单)
京师法学“民法典实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博士论坛会议通知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关于举办2020年年会暨“后疫情时代社会安全的刑法保障”高端论坛的通知(三)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举办2020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的通知
《监察法》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讨会暨余凌云教授讲座《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
第十三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20年年会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 “极地与海洋研究生论坛(2021)”征文通知

最后,来抽个奖吧!

没错,就是如下的活动!不需要您出1分钱,只要您参与,即有机会抽大奖!


方法很简单,跟春节期间支付宝的集五福活动类似,咱们就不做过多介绍了,赶快扫码加入吧!


特别说明:活动全部在小程序内完成哦,不需要下载任何软件。

最高人民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
布什诉戈尔案 |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判决书全文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
中国政法大学的这项资助工作值得借鉴学习!

2020年蔡定剑宪法学优秀学生奖公示

京师法学“民法典实施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博士论坛会议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发布,又是不眠夜!

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公布,一考生状告司法部!
80后法学博士出任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董事长
《法律与金融》第八辑征稿启事
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征稿启事
首批江苏省大学生 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因为不公开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95后考生起诉司法部,法院这样判!

这个近7年CLSCI期刊自发率没有越“红线” 2019年CLSCI期刊自发率统计榜单出炉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在法学教育方面的卓越贡献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学术职务及其他重要社会兼职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简介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在法治宣传方面的贡献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个人简历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重要学术成果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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