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招聘启事
同济大学法学院于1945年正式成立,1949年因院系调整而中止。1994年同济大学恢复法律系,2009年正式恢复法学院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同济大学法学院将顺应时代要求,服务国家大局,以学术研究为先导,以职业训练为本业,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培养模式,践行“立时代潮头,通古今变化,育法律英才,发思想先声”理念。
同济大学法学院广纳天下贤士,诚邀海内外仁人志士加盟,培养法律人才,繁荣法律学术,共赴法治大业,实现“同济天下”之抱负。
【注: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招聘启事另行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聘岗位
学科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招聘岗位:预聘助理教授
二、申请条件
预聘助理教授
1. 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和科研;
2. 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授课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 能够胜任本学科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4. 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岗位职责
1.开展人才培养,承担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指导和培养研究生;
2.从事学术研究,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提升学院学科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3.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合作;
4. 组织和参与学科建设,完成交办的学院公共事务。
四、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受聘为同济大学预聘助理教授的人员实行年薪制,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五、招聘时间
1.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学院邮箱常年接受应聘者材料,并定期组织选聘评审。2021年第一批招聘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2.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zoumm@tongji.edu.cn,07210@tongji.edu.cn,应聘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word版本和PDF版本),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从本科开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领域等);
(2)个人学术成果清单(请注明CSSCI/SSCI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省部级以上获奖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1. 学院人事工作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邮箱:zoumm@tongji.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A(200092)
2.如有政策咨询等事宜,可联系学校人事处:
电话:021-65983515;65983862
邮箱:szk@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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