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书记员申请拒绝加班,理由很实在!
本人通过2018年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任书记员一职,于2019年5月23日入职XX人民法院,至今已有875天。在法院工作期间,本人一直是认真负责、仔细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我的辛苦劳动成果,也是我自身的价值体现。入职至今,每当季度底、结案月、年底甚至是节假日法院都有要求过加班,本人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甚至在不要求加班时,根据自身工作内容也主动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加班的情况。本人具有奉献精神,也接受偶尔的无偿加班,但本人认为,随着法院收案数每年不断地爆发式增长,这种奉献精神及无偿加班已经成为常态,以至于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毕竟本人上有父母、下有幼儿,到手月工资仅为3102.29元(最近半年),反而在海口市这种生活消费水平高的城市来说,3102.29元与本人所付出的工作不成正比。若本人不能在经济方面给予家庭生活补助,那也应该在生活上给予家庭成员更多的陪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对加班事项作出相关的规定。为更好的工作及实现自我价值,本人特向领导提出申请:加班期间给予加班补助或在2022年给予调休。希望领导慎重考虑本人的申请,并给予答复。在院党组给予明确各复前,本人拒绝无偿加班。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院党组,一份发布工作群。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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