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悬赏!最高奖励1257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通告
被执行人:高凌,女,197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5号1号院3门111号。
未履行金额:125702064.8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威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威仲字第047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通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532-83098182(徐法官)
本通告有效期:2022年8月6日起至2023年8月5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通告告知,本悬赏执行通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南开大学法学院有关依托2022年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项目招聘博士后的公告
学术之路正在启动转型,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