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同意顺延半年!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
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疫情停考,相关考生的学业进度受到影响。为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在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后,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决定: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等6个本科专业的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毕业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2年12月30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相关考生应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向我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上述6个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3年下半年调整为2024年上半年,具体安排以我院网站(ces.nju.edu.cn)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2年8月24日
之前相关:南京大学不同意顺延,省教育厅积极协商中!
另外5月份还发布了
就近期我校自考相关事宜答考生问
受疫情影响,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就此情况,我校已经接到部分考生的问询,现就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如下答复:
一、南京大学2022下半年批次自考毕业论文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我校2022下半年批次自考毕业论文,考生合格课程比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不计论文)少3门(含3门)以内即可同意报名。
二、2022下半年批次自考毕业论文报名为何要签署承诺书?
我校自考最后一次毕业论文(即2022下半年批次)在5月报名、11月答辩,我校自考最后一次办理毕业在2022年12月。专科未能毕业的考生以及课程未能全部合格的考生,即使参加了本次毕业论文答辩,也无法按期在南京大学办理自考本科毕业。同时,考生已支付的论文指导答辩费无法退还、已取得的论文成绩跨校不被认可。为了确保相关考生能明确知晓上述情况,故我校要求考生签署相关承诺书。
三、南京大学“坚持毕业论文考核标准”的含义是什么?
2022下半年批次是我校自考毕业论文的最后一个批次,对于相关考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都很重要。需要强调的是,教学质量与培养水平是南京大学办学的核心要义。我校将一如既往,不会改变对于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生应端正态度,投入时间与精力,争取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四、南京大学能否在2022年为考生安排一次补考?
自学考试的考试安排及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及市、区(县)自考办负责。根据过往情况,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随后在2020年8月份安排了补考,使得停考对考生学业进度带来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目前,2022年4月自考也受疫情影响而停考。我校曾就补考事宜进行咨询和建议,省教育考试院方面答复因部分课程没有试卷、安排补考存在难度。就此情况,我校将继续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沟通协调。如能安排补考事宜,我校将及时通知相关考生,也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南京大学办理毕业能否延期半年到2023上半年?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我校自考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在三年过渡期结束后停止。省教育厅已就此事向国务院学位办备案(苏教考[2020]29号)。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建议的时间节点,2020年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审议,南京大学决定在2022年底退出自考(即最后一次办理毕业),并以省考委文件(苏考委办[2020]1号)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之后,考虑到停考对考生学业进度的影响,我校适时调整了毕业论文报名条件,即由原先的课程“全部合格”调整为“少3门以内”,为这部分考生延续了在南京大学办理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可能性。希望考生们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争取在后续的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顺利毕业并获取学位。
六、考生赶不上在南京大学办理毕业怎么办?
根据苏考委办[2020]1号文的文件内容,南京大学处于过渡期的自考本科专业最后一次办理毕业在2022年12月。从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大学将停止办理毕业,相关考生可在新主考学校按照其要求办理毕业。
特此答复。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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