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3200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3年直博招生复试结果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3年直博生招生复试方案,含名单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3年直博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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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2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2年全日制硕士生复试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2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更新)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在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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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第二批)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招生规模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3200名左右(含医学院),将根据学校学科建设需求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少数专项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医学院为3年)。
三、选拔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以下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1.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海外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海外高校优秀中国籍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面向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的本校二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考核”制。面向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新TOEFL ≥ 90分;
3) IELTS ≥ 6.0分;
4) 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 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至4)条要求者,可在2022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3年3月11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申请医学院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5.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生的考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春秋学期)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7.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2023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查阅拟报考学院的通知,根据学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务请考生注意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六、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是否寄送纸质版详见报考院系要求)
1.《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所有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9.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七、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本科直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八、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分别在2023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于2023年春季(4月)或秋季(9月)入学。
九、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 ,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医学院具体收费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s://www.shsmu.edu.cn/xxgk/info/1077/6503.htm)。
2. 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它说明
1.医学院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少民骨干计划”、“思政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将由学校在2023年4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决定进入各学院的申请考核流程名单,请及时关注。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5.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6.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十五、联系方式
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
2. 上海交大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3068810
Email: yz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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