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学术之路 2023-12-27
最高法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获刑12年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张军履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后召开的4场重要会议!

根据《202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参加,请于4月14日17:00前发送确认参加面试函;于4月17日17:00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二处(信封请注明“公务员遴选选调资格复审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扫描版(可分文件夹)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diaopeichu@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为“XX岗位考生确认参加公开遴选及选调面试”。

  (1)身份证;

  (2)报名推荐表;

  (3)统一笔试准考证;

  (4)公务员登记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限遴选职位考生);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为目前职务层次,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选调岗位考生同时提供最近一次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6)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各个阶段);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确认参加面试函(见附件2,签字后扫描);

  (9)近三年重要工作业绩清单(见附件4)。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前述邮箱,电子邮件命名为“XX岗位考生放弃参加公开遴选及选调面试”。

  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于4月19日(周三)上午7:40开始,业务水平测试在资格复审后于当日上午9:00以笔试方式开展,请考生携带此前所发送电子版材料的纸质件原件供复审及我院存档备案(证件及相关证书请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定于4月20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业务水平测试及面试均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请考生分别于4月19日7:20前和4月20日8:00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门口(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路南自西向东列队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入院。晚于规定时间达到人员,不再等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业务水平测试及面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以统一笔试、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到考生单位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核查个人事项报告、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差额考察比例为1.5:1,公开选调差额考察比例为2:1),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测试及面试当天考生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后取回;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试题信息;如有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通报原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方式:010-67556360(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diaopeichu@163.com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函(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近三年工作业绩清单(样式,可附相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4月14日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这个班法考客观题通过率高达86%!

最新指引来了!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的通知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调剂)

“双一流”新校区,将迎首批学生

博士研究生补报名、延期报名、在读博士提前领取工资通知!

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春季招生简章

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 初试安排通知

2023年沈阳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笔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鹏城实验室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简介(春季)

高铭暄学术馆主题论坛:聚焦推进民营企业依法合规发展

《人权》2023年第2期要目

《江汉论坛》2023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江海学刊》2023年第2期法学论文要目

第二届河北省法学(法律)研究生“达观论坛”学术竞赛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征集开始啦!等您来投稿~

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获奖名单出炉

关于征集兴安盟第二届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索要千万逼死老公案”一审宣判:妻子翟欣欣退还男方上千万财产,网传第五次公开征婚?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第三批次

“记者跑腿”之为民解忧 | 抢注“手机域名”,投资少见效快?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沉痛悼念北京电影学院原音像出版社主任王少民同志,享年68岁

沉痛悼念蒋长英教授!

沉痛悼念我国著名妇科肿瘤学家张志毅教授辞世

沉痛悼念北京大学卢国珵教授

关于公示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名单的通知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大陆考生)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关于2023年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联授博士学位项目招募通知
武汉大学2023年“援疆博士师资”“对口支援部省合建”专项计划候选人名单公示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含硕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艰难申博!地方高校,如何突围?致谢!
(2023)京行终287号
教育部同意!这所高校,拆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细则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