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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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我在某综合高等学校任职,郑明淑老师(美术老师)和我同一个办公室。我们同事一年,从来没有聊过工作以外的事情。可是有一天,我偶然和她谈起了信仰,觉得很好,就提议有空一起学习圣经。
有一天,我看到我的桌子上放着我给她的讲道磁带和信仰书籍,还有一张她写的纸条:“由于同事们的防碍,我想暂时停止学习圣经。”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撒但百般阻挠,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很难过,也很惋惜,更加恳切地向主祷告我对郑老师说:“只要你想听,随时可以再来找我。”
一个月之后,她重新来找我,“《马太福音》24章19节的内容,我不太理解,也问过很多人,他们都不太清楚,你给讲一讲吧。”我给她讲解后,她茅塞顿开:“这是最痛快的解答!”她更加认定我们所传的福音是正确的,便继续和我学习圣经,迫切地想得救。我认为只要给她传福音,她就会得救。可又觉得应该拆毁一次她的心,于是对她说:“如果你真想得救,就去我们教会吧。”郑老师果真请了一天假,去了教会。第二天见到她,我发现福音己经成就在她心里。
她身体很虚弱,听说坐车去教会的途中就昏迷了两次。但她想:“我一定要得救,千万不能下地狱!”就像患了血漏病的妇人走向耶稣一样,她渴慕生命的话语,最终蒙到了主宝贵的恩典。
郑老师得救之后与丈夫产生了信仰上的分歧,丈夫开始逼迫她.她丈夫被撒但放入的不信和虚假的宗教蒙骗了,几年以来一直逼迫姊妹,甚至为了远离我们教会,一家人搬到海外生活了几年。
后来,郑姊妹的婆婆向我们教会大大敞开了心门,几个月以来与姊妹一起来我牧会的教会,她还说:“传道士,一切由我来负责,我儿子在家的时候,你来一次吧!”我们约好后,等待机会的到来。
恰巧,有次举行了传道聚会。晚上参加完聚会,我和一位牧师一起去了郑姊妹家,没想到她丈夫毫不客气说:
“你这么不懂礼节吗?赶快走!”
“就谈一会儿。”
在我的恳求之下,他勉强允许我坐下来,但不讲情面地说:
“不用多说什么,我妻子说她是义人,圣经哪里说‘我是义人’?就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我说圣经没有这句话,他也许会马上说:“讲圣经里没有的话.你们不是异端,谁是异端啊?”所以我说:“有这话。”他紧接着说:“你找出来!”我问:“如果我找出‘义人’一词,先生您会承认您的信仰错了吗?”他坚持让我找出“我是义人”这句话,于是我打开《罗马书》读了3章23节、24节的话语:“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我开始给他说明:
“您要找的那句话就在这话语里。‘世人’指的是谁呢?这不是神向所有人立的应许吗?世人中包不包括您呢?我们都犯了罪,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但24节不是说世人又白白地称义了吗?如果所有的人都称义了,您不也称义了吗?”
这下,他气急败坏地大喊道:“别胡说八道了,我只是让你找‘我是义人’!”他气汹汹地一脚踢开椅子出去了。感谢的是,后来蒙主的恩典得救了,舍身忘己地传达着主可贵的恩典和大爱,耀归于神!
《罗马书》3章23节里分明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假如只有不犯罪的人才能去天国,那么显然世上没有人能去天国。可是24节末尾却说“白白地称义”,犯罪的世人如何称义呢?虽然犯了罪,却有称义的道路,即耶稣基督大能的宝血可以使任何人成义。
“……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
“……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
不是因我们的义和我们的行为,而是因耶稣基督一次的救赎,所有的人都成为义了,也就是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我们就白白地称义了。
犯罪的我们与称我们为义的神之间,有耶稣基督的救赎。(弗1:7.西1:14)我们虽然出生在罪中,犯了罪,但神差遣耶稣基督代赎了我们所有的罪。我们是藉着这恩典称义的。看我们的行为,我们是罪人;看神为我们所做的,我们分明是义人。
我用电脑搜索了一下,“义人”一词在《圣经》里出现了近200次。可是不知福音奥秘的井底之蛙,只是强调:“哪有什么义人?”干脆不想知道成义的道路。我很想向他们呐喊:“圣经里有义人!圣经里有成义的道路!”保罗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
不明白福音的人们凭藉《提摩太前书》1章巧节的话语说:“使徒保罗都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你们怎么称自己是义人呢?太狂妄了!”
通过《提摩太前书》1章13节~16节的话语,我们能发现使徒保罗截然不同的两种形象:“不知主恩而被撒但使用的保罗”和“蒙受主恩的保罗”,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从前是裹读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前1:13)“从前……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这是在讲保罗的本来面目,即不知主恩的保罗、属肉体的保罗,是罪人中的罪魁。神一直告诉我们,让我们时常记念我们的根本。圣经里出现的人物总是附带一个羞愧的“标签”。路得早就离开了摩押,但她名字的前面仍然贴着“摩押女子”的标签。亚比该虽然己经归向大卫,成了大卫的妻子,但名字前面仍然贴着”拿八的妻子”这一标签。神让我们时常记起我们的根本,希望我们停留在能蒙受恩典和怜悯的位置上。正因为保罗知道自己的根本,所以他不信赖自己,每天否认自己,祈求并依靠主的恩典和怜悯。我们若不蒙主的怜悯,仍然只能散发出丑陋、傲慢、罪恶的味道。
我们来看一下神施与保罗的惊人的怜恤。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提前1:14)保罗发现了主丰盛的恩典,那么他还会过“罪人中的罪魁”的生活吗?
通过律法,越是深入地认识自己罪人的形象,越会强烈地感受到代赎我们罪的耶稣的恩典莫大无比。得救之后,如果我们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就不会把救赎主耶稣的恩典当作恩典。就像罪在哪里显多,恩典也在哪里显多一样,神的恩典也会在我们心里大起来。越深刻地发现自己,越感谢主的恩典.视自身宝贵,就不觉得主宝贵。
《提摩太前书》I章巧节里,保罗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耶稣基督降世不正是为了拯救这样的罪人吗?耶稣为了罪魁保罗被钉十字架,流了宝血,洗净了保罗所有的罪。因此,保罗在多卷圣经中做了见证。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
我没有手表,别人送了我一块价值昂贵的手表.“我有手表了!是朋友送给我的!”这样显耀算是骄傲吗?还是在表达对朋友的感谢呢?“我们没有义,耶稣使我成义了,我是义人了!”这样说是骄傲吗?相反,闭口不言不更是奇怪吗?福音见证的是“义”这一珍贵的礼物,若接受了神的义,怎能闭口不言呢?
我们看一下(提摩太前书》1章16节的话语: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罪人中的罪魁蒙了主的怜悯,成了义人.是罪人中的罪魁。保罗记录是最信实忠诚的基督徒呢?
《提摩太前书》时,如果抛开怜悯,依旧是罪人中的罪魁,还即使遭受咒诅与灭亡也无话可说,保罗发现了这样的自己,才如此感谢主的爱,想将自己的余生交托给主,侍奉主成了蒙恩与感谢的事情.主向这样的保罗施加怜悯的原因是什么呢?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1:16)神长期忍耐保罗,是为了给后来信神的人信心和盼望。
“神拯救了罪魁保罗,神如此等待、忍耐、怜爱这样的人啊!神真是配得赞美和敬拜啊!我这样的罪人走到主面前,罪也会得到赦免,也会成为神的子女啊!”
不管是深陷罪中无法自拔的人,走到拥有无限恩典与慈悲的神面前。还是软弱不足的人,神都希望他保罗罪大恶极,神却施给他怜悯与恩典,让他成了信徒们的榜样。愿神这样的恩典与各位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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