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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系列】Klaus Rackwitz大师课内容回顾(一)

CIIL 国际法促进中心 2022-03-19


作为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中文赛的组织方,国际法促进中心一直致力于为学生创造与国际法大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由于疫情,今年的中文赛改为线上举行,同学们也因此无缘与众多国际法大师进行线下交流。为了给参加中文赛的同学提供更多与国际法大师交流的机会,国际法促进中心特举办大师课系列活动,邀请四位国际法领域的知名教授于线上与同学们开展国际法漫谈活动。5月14日,大师课系列第二场——Klaus Rackwitz教授国际刑法线上漫谈活动圆满完成。本次活动邀请到了国际纽伦堡原则学会主任Klaus Rackwitz教授,同时邀请到山东大学田立老师作为对谈人,围绕纽伦堡审判及德国新发展的话题,开展了一场精彩的对话讲座。国际法促进中心特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以供大家参考回顾。


编辑:葛奕君


刘毅强主任

大家好,今天是2021年国际刑事法庭模拟法庭中文赛的大师课第二讲。今年的模拟法庭有72支队伍参加,因为今年我们不能进行国际旅行,我们组织了这个大师课系列活动,邀请了四位不同的国际法大师来分别给我们做一个讲座和对话。今天下午,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Klaus Rackwitz先生,他是国际纽伦堡原则学会(International Nuremberg Principles Academy)的主任。Klaus在国际刑法和一般国际法方面有着非常出色的职业生涯。在此之前,他曾在许多领域工作,包括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和欧洲检察官组织(Eurojust)。现在他是位于德国纽伦堡的纽伦堡学会主任。今天和我们一起的还有来自山东大学的田立博士,田博士毕业于维也纳大学,是一所讲德语的大学,也是离纽伦堡最近的大学之一。我还要提一下田博士是今年模拟法庭的法官,所以他非常适合做今天下午对谈的评议人。不耽误时间了,我现在请Klaus发言,他将从和我们分享纽伦堡审判及目前德国的努力开始。


Klaus Rackwitz:

非常感谢。今天,我的虚拟背景是纽伦堡司法大厦第600号审判室,这是对大规模暴行的罪犯第一次进行国际审判的地方,也是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主要责任人进行审判的地方。美国人随后举行了11次后续审判,但纽伦堡仍然是审判的核心。国际纽伦堡原则学会是一个由德国联邦政府、巴伐利亚州和纽伦堡市建立的基金会,我们是纽伦堡审判建立的原则的守护人,我们唯一也是最重要的目标是支持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通过能力建设、举办会议和研讨会、以及应用研究来达到这一目标。你们可以看看我们的网站,上面有相当多的资源,也可以免费下载。


讲座视频截图


今天,我要讲的是纽伦堡审判和它对德国的意义,以及德国,这个给世界带来如此巨大破坏的国家,从纽伦堡审判到今天的发展。


纽伦堡审判一开始并不为德国人所接受。1945年,德国人对审判有相当消极的情绪,人们几乎普遍认为这只是胜利者的审判,是一种报复,不会有任何公平的审判。一些著名的德国律师,甚至是那些反对纳粹政权的律师,实际上自愿承担了为纳粹政权辩护的任务,因为他们认为这些被告会遭受某种形式的作秀审判。所以在德国,人们的情绪是相当消极的,而这导致了德国民众和政界极少支持审判。


1949年之后,当德国成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至少在西德,最初也没有多少去追捕纳粹罪犯或其他大规模犯罪的罪犯的意愿。我们经历了无数次审判,但这些审判都是由同盟国组织的,例如美国军队组织的“医生审判(Doctor’s Trial)”,在法国占领区由法国军事法庭组织的“拉施塔特审判(Rastatt Trials)”。这两个法庭总共审理了数千起案件,都是中低级别的罪犯。而在德国,在最初的近20年里什么也没发生。德国第一次真正有意义的审判开始于1963年在法兰克福组织的审判,由法兰克福检察官弗里茨·鲍尔将军(General Fritz Bauer)组织,他将实际识别、调查和起诉纳粹罪犯作为其余生的全部任务,但他也因此不受欢迎。随后,我们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沉默期,直到70年代中期才发生变化。


第二次大规模的纳粹审判是在杜塞尔多夫开始的,这一次是对集中营进行的审判,也受到了很多负面宣传的阻力。有趣的是,在这次审判中,我们有16名被告,一名因年龄原因在审判中死亡,另外15名被告中,有8名被告被无罪释放,只有7名被告被判有罪,其中只有1名被告被判12年的重刑。人们再次感到沮丧,如果最终成果如此之小,那么长达6年的审判又有什么价值呢?德国的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以追究纳粹及其战争罪责未成功的语境发表了一个有趣的声明,他们直言不讳地陈述了事实,这是一次失败。我认为,这对于德国这样一个不仅是暴行的始作俑者,而且和许多人一样,深受集中营及其犯罪所害的国家来说,是值得赞扬的。


那么,是什么让德国发生了变化呢?因为形势。我认为主要原因之一是柏林墙倒塌后,德国在1990年统一后所发生的事情。德国人对前东德犯下危害人类罪和其他罪行的德国人进行了审判,包括对在东德存续至1989年的政权的领导人Erich Honecker和其他主要责任人员的审判。这些审判还包括了很多对那些曾经在军事边境巡逻队伍中服役的步兵和排长的审判,当然,他们所做的就是遵从命令,按照法律的规定射杀那些试图逃脱政权的人、想要以这种方式离开德国的人。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处理了大量此类案件,他们的辩护和我们在1945、46年在纽伦堡所听的实际上是几乎一样的,“我是听从命令行事的,那是我所在地的法律,我必须服从命令。作为一名士兵,我的职责是遵从命令,射杀难民。”法官们,尤其是联邦法官们,明确表示这不是借口。他们说,你可能确实被法律强制开枪,但是没有人能强迫你击中你的目标,所以是你决定了你的枪射没射中你选定的目标,如果你仅仅是因为想得到上级的表扬获得晋升、或者为了表现得好而故意开枪打难民,这是不可原谅的,你不能把你的行为归于“我是听命于命令的,受胁迫的,受指挥的,服从命令的” 。而这实际上给德国带来了一场重大的变化。突然间,德国从在讨论国际法庭的国际外交舞台中默默无闻,变得不反对南斯拉夫特别法庭或卢旺达特别法庭,但他们也不会积极支持它。


柏林墙倒塌

图源:新浪新闻


直到1995、96年,当国际刑事法院筹备委员会成立时,德国突然间醒悟了,人们可以称之为德国的觉醒。德国从一个旁观者国家变成了最活跃的国家之一。如果我们看1998年通过《罗马规约》的罗马会议,会发现德国是罗马会议中最大和最活跃的代表团之一。1994年,可能有1/3的秘书出席了会议。现在,这是一个由20多人组成的代表团,其中有国际顶尖的律师和法学家顾问。有许多国家说,如果德国人没有坚持不懈地克服分歧,以求达成某种妥协,也许《罗马规约》就不会通过。


直到今天,这一立场都没有改变。我们看到德国在法院成立后所做的事情是很有趣的,你们应该知道,从2002年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那一年,到2007年底,德国是国际刑事法院最大的出资国,整个法院的预算中,德国支付了18%的份额,直至2008财年日本加入《罗马规约》,现在日本是国际刑事法院最大的出资国,而德国成为了第二大出资国。但应看到的不仅是这些年来的财政捐献,还有德国为把优秀人才送至法院所做的巨大努力,前有Hans-Peter Kaul法官在最初几年里的出色表现,现在有Bertram Schmitt法官,一个毕生致力于刑事审判的人,刚刚以创纪录的速度完成了Ongwen案,现在正在进行另一场审判。这也是德国的一个明显的贡献。


这是德国和国际法院,那么德国国内发生了什么?正如你们所知,《罗马规约》要求各缔约国执行《罗马规约》以及他们的国内法,而德国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之一。德国执行了所谓的《违反国际法罪行法典》(Germany Code of Crimes against International Law),即Völkerstrafgesetzbuch,这是德国的标题,简单地说就是《国际刑法典》(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de),它把《罗马规约》的罪行纳入了国内法中。所以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罪、以及自2016年新设的侵略罪,不再仅仅是一种国际罪行,而是一种根据德国国内法也应受到惩罚的罪行。而且它还突破了属地原则,这意味着德国检察官现在可以适用普遍管辖权,对那些不是在德国境内犯下的、罪犯和受害者都不是德国国民的罪行行使管辖权。它与刑法的一般原则有很大的不同,即一国对自己的国民、或在自己的领土上犯下的罪行拥有管辖权,但对那些可能离其很远、与其国民或国家领土没有直接关系的罪行没有管辖权。这项普遍管辖权原则早在2002年就已经实施了,德国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之一。到目前为止,许多国家还没有将《罗马规约》和这些罪行纳入国内法。德国很早就这样做了,而且结果也很有趣。它有一个缓慢的开端,从2002年到2014、15年,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真正提起的案件很少,他们只启动了48个案件和调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4年,第一次审判实际上是从斯图加特开始的,与之平行的还有法兰克福和杜塞尔多夫的审判,所有这三次审判实际上的根源和原因都是在非洲发生的冲突,他们和卢旺达审判、在卢旺达发生的罪行有关,还和两起在刚果东部犯下的罪行有关。被绳之以法的凶手实际上是在德国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人,如卢旺达的一个名为卢旺达解放民主力量(Democratic Forces for the Liberation of Rwanda,FDLR)的反叛组织前最高领导人,他在卢旺达领土上对刚果人犯下了罪行。德国在斯图加特法院对三名被告进行的审理是第一起此类的重大案件,在那之后类似的案件不多,但案件数也在缓慢而稳步地增长。例如,我们今天看到每年有大约600起涉及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申诉被送到检察办公室,这些申诉可以由非政府组织、个人或任何有发言权的人发起,当然,这600起申诉并不都会最终立案或导致正式的起诉和调查。截至去年年底,德国检察办公室大约同时在进行90起案件,这些案件有的处于调查状态,有的处于起诉和审判阶段。我认为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为什么德国的数字会如此增长呢?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目前所有这些案件都非常典型,起源于叙利亚、伊拉克、前南斯拉夫的部分地区、阿富汗。来自这些地区的难民来到了德国,在这些难民中,你可以找到被指控的伪装自己的罪犯,还可以找到这些罪行的受害者。德国的检察机关在潜在的证人和受害者申请庇护时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当他们讲述他们的故事时,我们试图记录、分析他们的故事并找到一种规律。如果你只是从一个受害者那里得到一个名字、指出一个罪行,这没什么意义。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是规律。所以,德国在调查策略方面所做的与通常的策略不同,即进行结构性调查,不是针对个人的,很像国际刑事法院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涵盖了整个情势。针对叙利亚的结构性调查正在进行,它涵盖了冲突的所有各方。它没有区分所谓的由阿萨德政权所犯的罪行,叛乱集团或其他人所犯的罪行。过去一年中我们听到了很多关于叙利亚的令人悲伤的故事,没有人真正行使司法管辖权,到处都有罪犯逍遥法外的现象。现在,德国刚刚完成了第一起针对叙利亚罪犯的案件,他们伪装成难民来到德国,实际上却是参与了六月份在叙利亚监狱发生的酷刑和杀戮的叙利亚秘密特工。这是一场刚刚结束的审判,审判地点在远离叙利亚的德国领土上。我们还有其它类似的审判,特别是有关伊斯兰国的犯罪,有许多回到欧洲的伊斯兰国战士被逮捕和审判。


叙利亚难民抵达德国

图源:凤凰网


我们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案件,是联邦法院审理的,它实际上回答了一个占据所有这些案件的法律问题——德国对有官方身份的人也有司法管辖权吗?我们都知道,《罗马规约》第27条实际上非常明确地规定,官员身份和在本国之外不是豁免犯罪的借口,但是,德国在国内实施《罗马规约》时没有相应的规则,所以德国法律对这个问题保持了沉默。我们该怎么处理一位以官方身份犯下这些罪行的官员呢?一般习惯法和国际关系都规定,这些问题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内事务,不应该由另一个国家来裁决。这个问题只有通过纽伦堡原则第三条才能解决,而这正是《罗马规约》第27条的源头。德国联邦法院在一月份做出了一个开创性的决定,他们说,“这已经是普通国际法了,这就是强制法,你以官方身份行事的事实并不能使你免于起诉和调查,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这填补了另一个空白。我们担心习惯国际法不仅为在任的国家元首提供豁免权,而且还为官员在各种场合提供豁免权,巴希尔(al-Bashir)的诉讼中正体现这一点,各国并没有把他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尽管它们应该这样做。所有这些国家都说,《罗马规约》和习惯国际法之间存在冲突。但对德国来说,这件事已经解决了。任何以官方身份行事的人都可能成为德国的目标。而我只能希望其他国家也能效仿这一案例。


总之,这是一个有趣的变化,我们看到德国从一开始的拒绝,然后转向理解,变得支持,变得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现在,当涉及到在国内法庭起诉战争罪犯和其他国际罪犯的案件时,德国在欧洲是领先国家。我希望这可以成为一个模式,其他国家也能以同样的方式行事。我们想要的和国际刑事法院一样,我们不想要豁免权,我们希望国际罪犯在正规的法庭上受到起诉。我就此打住。如果你们有任何问题,请务必提出来,我很乐意回答。


刘毅强主任

谢谢你,Klaus,为我们做了这个非常鼓舞人心的开场白。我认为我们从您的演讲中获得了很多信息。我们也会将它翻译成中文,这样更多的人就能听到这个鼓舞人心的故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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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郑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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