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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 大讨论】坚持解放思想 强化政治引领 推动融合发展 努力开创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工作新局面

陕西检察 2020-10-17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也对包括教育培训在内的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为推动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和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育培训中心”)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坚持解放思想,抢抓发展机遇、转变发展理念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深化,特别是“两反”转隶后,检察机关面临难得的转型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上,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机遇,转变发展理念,深入思考、科学谋划并积极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促进开创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实事求是。省院杨春雷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结束时的讲话强调:“谁思想解放得快、解放得广、解放得深,谁就能把握机遇、掌握主动、赢得先机”、“只有解放思想才有出路、才有活路”。这一讲话精神,既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又抓住根本、突出关键,体现了新一届省院党组强烈的历史使命意识、抢抓机遇意识、创新发展意识和担当负责精神、开拓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精神,对于引领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中心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监督的供给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也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教育培训的供给能力与检察干警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是造成法律监督供给能力不优不强的重要原因;教育培训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提供教育培训产品不丰富、结构不优、质量不高,也是影响和制约法律监督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教育培训中心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紧跟时代步伐,围绕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建设陕西检察铁军的目标要求,尽快从老套路的思维方式禁锢中跳出来,彻底摒弃封闭僵化的陈旧思想观念,积极转变不合时宜的落后理念思路,打破惯性思维,坚持改革、发展、求实、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调整优化法律监督供给侧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结构和质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教育培训服务。

(二)抢抓发展机遇、用足用好机遇。省院杨春雷检察长指出:“机遇难得、稍纵即逝”、“如果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就会错失良机、处处被动、受制于人”。这是全面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历史、认真总结检察工作实践得出的结论。当前,检察工作正处在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和新的发展起点上,检察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陕西是西北的“龙头”,是“一带一路”起点、关中城市群核心区域、国家中心城市所在省份,地理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明显,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大,检察工作提升的空间大、检察业务发展的余地大,检察教育培训需求量同样也很大,持续强化检察教育培训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更要清醒看到,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起点层次较低、理念思路落后、能力水平不高以及教学基础设施老化、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实际问题,确实是制约工作发展的最大“短板”所在、“瓶颈”所在,但同时也是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发展空间、充分挖掘发展潜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希望”所在。教育培训中心一定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准确把握机遇,主动抢抓机遇,用足用好机遇,坚持在更高起点、更宽视野上谋划和推进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力求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推动工作发展和创新,努力为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三)转变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省院杨春雷检察长强调:“品牌象征着品质,也是一种价值理念,体现着精神”。理念决定思路,理念一新天地宽。教育培训中心一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力求做到学思践用融会贯通、知信言行有机统一,自觉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和创新思维、发展思维、底线思维,正确认识教育培训中心工作现状、人员现状和办学现状,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用发展的办法、创新的办法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中的问题,促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机制性问题和其他深层次问题,推动教育培训中心办学指导思想与时俱进。要坚持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开阔视野、明确方向、找准目标、厘清思路,按照建设教学培训、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三位一体”教学实体的标准和要求,抓紧抓好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为逐步回归教学培训、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职能,推动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内外部条件。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引领,不断强化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意识、强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精神、强化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决心、强化促进创新发展措施落实,统筹处理推动教育培训中心长远发展与维护干警当前实际利益关系,坚持盘活用好省内外检察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与综合运用我省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并重,积极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努力把教育培训中心工作搞的更活更好更有成效。

二、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总要求、认真落实具体思路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要求。“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既是推动开创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具体思路,也是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的具体思路。教育培训中心必须紧密结合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陕西检察工作具体思路的丰富内涵,真正把总要求和具体思路落实到教学培训工作各个方面,体现在教学组织管理各个环节。

(一)坚决贯彻“讲政治”的要求,必须始终做到旗帜鲜明不动摇、永葆绝对忠诚品格。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坚持把教育培训中心工作置于省院党组正确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在事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贯彻“顾大局”的要求,必须始终做到提高站位不含糊、强化服务大局观念。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要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全国全省检察工作大局,坚持从大局出发、为大局着想、在大局下行动,顺应大局、聚焦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不搞本位主义、不谋部门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找准服务和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及陕西检察工作具体思路落地见效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精神、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本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检察工作服好务、为检察干警服好务、为基层一线服好务。

(三)坚决贯彻“谋发展”的要求,必须始终做到开拓进取不停步、强化发展引领思想。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要始终把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明确方向、厘清思路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齐心协力、团结奋斗、求实创新、狠抓落实,注重提升贯彻力执行力,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聚精会神谋划长远发展,及时向省院党组和省院领导提出做好工作的好思路、好建议、好办法,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整体水平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四)坚决贯彻“重自强”的要求,必须始终做到苦练内功不懈怠、强化主动作为意识。教育培训中心要着眼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工作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同志坚持加强学习、增强“八种本领”,强化积极进取、自重自强、忠诚履职、尽心竭力的工作态度;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强化勇于负责、敢于作为、积极干事、善于成事的担当精神;坚守职业道德、践行职业准则,强化敬业爱岗、勤勉工作、踏实干事、甘为人梯的奉献意识;坚持高标准工作、严要求落实,强化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工匠作风;自觉改进作风、坚持律己从严,强化遵纪守法、遵章守规、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自律观念。

三、坚持融合发展,助力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建设过硬检察铁军

教育培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必须始终把强化党的根本性建设和基础性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以助力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建设过硬检察铁军为根本目标,坚持强化政治思想建设与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并重,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中心教学培训优势,努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政治思想建设与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基础平台作用,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教学培训全过程。教育培训中心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部署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做到所有班次都设置政治课程、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活动,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主阵地,作为推动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基础平台和基本途径,教育引导学员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体系、实践要求、核心要义上下功夫,在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上做文章,在学懂弄通做实、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上见实效。

(二) 加快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增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教学质效。教育培训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杨春雷检察长关于“用足用好延安、马兰、照金、梁家河等红色教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吸取磅礴力量”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抓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同时,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基地的政治思想教育功能,促进形成新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教学新模式,推进党的政治思想建设与教育培训工作深度融合,为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一个全新平台。当前,要积极落实杨春雷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做好实践教学基地考察等相关工作,尽快建成并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强化政治思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持续强化教学培训管理,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教育培训中心是我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使命光荣、责任很大。教育培训中心全体人员既要立足现有条件,坚定信心和决心,增强定力和韧劲,充分挖掘潜能,通过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职尽责、争创一流业绩,赢得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又要积极争取各方面重视关心和支持帮助,在高质量完成各类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促进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推动教育培训中心自身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要着眼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建设过硬检察铁军的要求,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分岗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促进形成全覆盖周期性常态化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坚持知识讲授与方法传授并重,引领检察干警增强价值判断能力,注重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依法办案,努力推动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的社会现实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相向而行,促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快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积极推进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实施应用,着力突出实战实训,持续强化通用素质和通用能力培训、专业素养和岗位能力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下大力气培养一批能够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各领域各条线都叫得响的专业性、专家型人才,促进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和素质教育转变,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实现新跨越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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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主任  何仁长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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